我卖房时与买房简单签了一份合同,去公证处做了公证,买方在交易并没有完成的情况下也没有得到我的允许,私自去房产交易所拿着我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去做交易,并谎称我出差了,在没有我本人到场签字的情况下把交易完成了。现在房屋产权已经归对方所有了,请问这样的交易可以吗?对方要受什么样的处罚?房产交易所又有什么过失
我爸爸触犯故意伤人罪,重伤,没有钱赔偿,只有唯一的一套房子,法院能没收房子吗,如果能,我想马上把房子卖了,(邻居要买)不知道可不可以,房照不是我爸爸的名,是以前卖我家房子那人的名。
房屋产权人没有委托书,由他人代签订了买卖协议(不是合同),收了定金.后来产权人不同意卖,协议有效吗?定金归还,还要赔偿吗?其他还有什么问题吗?
2007年本人购买一套拆迁房,房价为89万元,由于当时房产证无法过户,随签订合同约定呆可过户后进行交易。合同签订后先付了79万元,剩下的10万元待房产证过户后付清。由于近年来房价飞涨,卖方提出增加30万元的购房款,不然就违约。请问有什么对方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违约,对方是按合同上所写赔偿,还是按现房屋的市价赔偿
我2003年与拆迁户书面签订协议,按一定价款购买其还建房(当时房屋在建未竣工),2004年房屋建好,我付完全款并由卖房人手中取得房屋钥匙,并实际搬入居住,2010年房产证、土地证办好(登记是拆迁户的名字),我找拆迁户讨要证件办理过户。对方开口索要钱款(一万叁仟圆),称卖房没卖个好价钱,不给钱就不给证。想咨询律师
我家房屋没有什么证于3年前卖给了别人,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这个协议有效吗 ?现在房子遇拆迁跟当时卖的价格悬殊很大,我现在想收回房子,可以吗?应该怎么做?
律师你好!我是今年11月5日与房主签订的买卖合同,并交付预购款两万元人民币。因为我是二手房贷款,在办理了银行手续并等待银行审批的过程中,房主毁约说契税涨价了,他不卖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合同里注明房主负责办理产权等相关问题,二手交易款项由房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