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倒车时将在边等公交车的路人撞倒,并不管是否伤人,看了看,就开车走了,后来被撞方报警后,车主又开车回来了,是否属于逃逸
我在本月20日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被从后面快速行驶的骑电动车的交通协管员撞倒,我与多位路人叫她停下,她继续前进,后有两位路人骑自行车追赶,她加速逃跑。其后,我拨打了110报警,并验了伤。今天我抓到了这位逃跑的交通协管员,交与了警方。她这种行为算是肇事逃逸吗?我该怎么处理?请帮助我!
2010年3月4号晚我父亲在王军承包的建筑工地下班回家的路上骑摩托车摔伤。治疗费用5000多元。 王军认为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骑车摔伤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向我索要2010年3月4号由王军垫付的医疗及路费大约1300。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你好,我想确定一个问题,就是在工作期间,在厂房内两名员工因工作上意见不同发生争执,一名员工直接殴打另外一名员工导致该员工内骨骨折。请问这算是工伤吗?
今天在工厂路口,经理驾驶一台小车不小心刮了一台停放在路边的小车,小问题,刮花了保险杠。但是当时经理不知道,再加上有客户,后来车主追上门,我再看回车是挂了别人的,但是现在经理不在现场。在别的地方,和对方协商无果,主要是对方狮子张大口,一再要挟要告我们,说是逃逸。交警那边让我们经理今天晚上12点前必须到大
高速路上 开车把夸栏杆过马路的人撞了 肇事方喝了点酒 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肇事方应该负什么责任?
在高速路上开车走的是主车道,有行人翻栏杆过马路 开车的一方由于没有注意 汽车也在规定的时速前行,突然眼前窜出一个人,被撞了。最后肇事方马上打了电话通知了医院和警察,被撞的一方被送到医院后检查,确诊为轻伤。但是由于开车的一方喝了一点酒,所以现在不知道怎么处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双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前天在钟爱一生拍了写真,199元,十张入册,如果要多选的话,一张是35元。我就多选了10张,总共花了350元。但是后来我才知道多选的照片可以打八折,而且多选十张可以多送一张!可是我都没有享受这样的优惠。而且在收款收据上写着:入册9张赠1张入册。可是明明我是选了十张,付了350元,他居然在单子上写选9张送1张。如果
我骑电动车与一骑自行车的老太相撞,后返回将其救起,并为其联系家人。家人到来后拨打120,120到来后我因其他紧急事件离开现场,后无法与其联系。交警通过通话记录找的我。这算是交通肇事逃逸吗?最坏有什么处罚?算民事还是刑事?会拘留吗?有治安处罚吗?我该怎么处理? 事情已经由交通事故科受理,请问如果我们调解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