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于婚前购置一套房产。其中70%为父母老房卖出所得款,30%为我贷款,房屋产权人是我。婚后,房产加上我妻子,她份额为30%。贷款仍全部由我负担偿还。请问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谢谢
比如说:张三带着一个女儿改嫁给了赵四(赵四有三个女儿),两人共同领了结婚证,生活了十多年,结果赵四去世了,张三及她的女儿和赵四的三个女儿经法院分配了财产。房子判给了张三和她女儿,钱财全部判给了赵四的女儿。 现在张三找了个老来伴为李四,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 问题:1.赵四的三个女儿有没有
我和老婆认识一年了,在领证前老婆家就要求在房子上面加上她的名字再结婚,因为这房子是父母付的首付,而且房贷也是父母在还,所以我没有答应她的要求,前几天我们去领了证,第二天老婆非要我去把房产证加上她名字,因为我的房子是按揭,现在没有办法加上她名字,所以她就拉着我去公证处做了财产公证,上面写明了这套房子份
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那么如果离婚了房产怎么分配?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了,但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只有男方名字。这个对以后房产归属有没影响呢?有没有必要把土地使用证上名字也变更成两人的名字?
我与先生协议离婚,房产是夫妻共同联名,口头协议房产归女方自住,男方搬离,以后用做儿子的婚房,儿子目前在外地工作(因男方婚内一直表现很老害,导致轻信)。但事实签字离婚后,男方另外一副面孔不肯搬离,坚持房产一人一半,自己也同样享有居住权。另女方发现男人外面已有女人,目前女人即将要出国工作,男人不肯搬离,
婚后准备付首付买房,首付男方付60w,女方付20w,然后一起还贷款,房子总价值150w左右,请问采取什么措施可以保证离婚后,先男方获得60w,女方获得20w,然后剩余的房产两人一人一半?
小产权房是男友签好协议证明 婚前他买的,当时结婚证未领取的时候 村里的房产证下来了 男友说先加上我的名字,那么以后的财产分配有法律效力吗?
我们家的住房是我爸留下来的,房产证上也是我爸的名字,房子上下两层,上面一层我两个哥住,下面一层我和我妈住,我两个哥已和我们在经济上分开了,如果我妈以后去逝了,我们的房产按法律上分是我们三兄弟平均分所有的房产吗 ? 还听人说因为我和我妈在一起,我妈的那一份由我优先继承(我是第一继承人)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