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拖欠了执行款3年,要罚补交利息吗,应该怎么计算这个补交的利息?
如果开始部分偿还的话,会停止接下来利息的结算吗?盼给予解答
我们的老板拖欠我和工人的工资.我是这个工地带工的.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追回我的工资呢?需要怎么办理手续? 详细; 工人是我找的.但工资老板没有发.我被告上了法院.
在执行阶段停止判决书确定的利息,只按照《民诉法》第232条计算利息吗?
在执行期间,办案法官只按照《民诉法》第232条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给付利息,而原判决书确定的利息在执行阶段停止计算利息。对吗?岂不是更助长被执行人逃脱债务吗?
如何计算拖欠款的利息?按银行个人贷款利率目前有半年、一年、三年、五年不等,计算利息具体是按哪一档来计算?是不是还要折算成日利息计算呢?
利息的起算应当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利息的计算期间包括诉讼期间么? 如08年10份工程完工并交付,但对于工程结算及单价有争议,12月份起诉,09年12月一审终结,上诉,10年6月终审。胜诉,那么欠款利息计算的期间是从08年10份到什么时候?
我被执行时法院按3分钱利息,连本代利的执行了完毕!但多年后其法院判决,裁定有错误。现在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我胜诉。那我要回转执行以前被法院执行走的财务应该怎么算利息呢? 是按执行我时的利息算呢?还是按现在的银行贷款利率算呢?
如果在借贷中,所还的本金和利息有区分吗?如果利息加上本金远远超出当时的借款本金,帐还没算清楚,借条还没撤,法院在审过程中不去审,直接就判了就到了执行程序,因为是当地,关系复杂,这怎么办?后提异议,执行不认可,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