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03年经过县乡村各级批复,取得在村委会规划的集中建房基地200多平方米的一切建房手续,并于当年打好地基,由于该地基位于10KV高压输电线正下方,村委会在批地基时承诺可以建房一层,但在开始建房时经电力部门勘察,禁止在该地基处建房.我家要求村委会给予明确处理,但多次要求解决无果,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处理.而建房的费用
多谢各位律师给予回复 因为村委会过了5年都没有把我家的问题解决,现在已经是采取敷衍的态度.如果想解决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再次多谢大家.我的问题是如果把村委会告上法庭,应该以什么罪名,取胜几率大吗?顺便指导一下,帮我推荐一位昆明的专长是像处理我家这种纠纷的律师.谢谢!!!!! 上次提问: 我家于2003年经过县乡村各级批复
我家在建房时承包给一个没有资质证明的"包工头"郑某,郑某用人我向来不理,但郑某把他的大舅(本来就是弱智)叫过来帮忙,他的大舅的工作可能只是帮忙拉一下砖头,但有一天他的大舅从二楼房梯间摔到一楼,造成的工伤,工伤鉴定为四级伤残(工伤鉴定是他们自己去做的,我全不知情),现在包工头和伤者的家人却向我家起诉要求我家赔偿误工
本人是农村人。亲戚是城市人。2人一起合资在本人农村建房。房产证。使用证都是本人的。但是跟亲戚签了协议书。协议一楼是他出资的,拥有70年,因为个种原因。现在闹翻了。我想问下那跟他签的协议书有效吗?没在公证处签的。不过我伯父做见证人
建房已有施工通知,要建的房子有部分旧屋翻建,和新批部分,邻居阻挠理由房子下面是集体排水沟,要把旧屋部分改成围墙让他通风。旧屋紧邻他家院子,他家在左边,两家并行,不准我家建房。要求我家他的理由是否正当。
建房是原拆原建,审批的建筑面积是112M2 现在建设的是把使用的面积也建成了建筑面积,共144M2 前面一户人家是属于拆迁户,已分得拆迁款和其他建筑面积,现在就是他们在街道闹,我们私下也和他们谈过!他们说给他们三万就不闹了,我们不想给,因为觉的我们没有给他们的理由。所以想咨询下怎么办我们
本人农村老家旧宅拆除重建,现拆除完毕准备重建时,邻居A某说我家原居室占用到他家的土地,强迫我们后退几米,让出他家的土地。为此双方引起严重纠纷。关于这块地的归属问题现谁也说不清,请问法律上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我应该采用哪些途径维护的我合法权益?
我们建房是经过政府部门核批的不是私建,当初建房隔壁一直不同意,经过村主任多方调解隔壁才同意(这块土地是国家的,不是他们家私人的),还要我们签下一个协议:1.高低一致。2.方向一致。3.化粪池不动(在我家房屋后面)。4.留出1公尺作为弄堂归他家使用,留1公尺是口头说的并没有写进协议。我们夫妻二人签字,他们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