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某水库承包人与当地水利局签定了一份十年期(有效期至2013年9月)的承包合同。2010年4月,水库承包人与水利局又签了一份延期合同(2020年4月止),即与原承包合同内容重叠2年,2011-2013年重叠租金不变,2013年4月至2020年租金增加一倍。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
水利局有一可以提高当地经济的项目而单方终止上述有效合同,是否可以?
合同是在他购买前几个小时签订的,协商这房子是租给我的。现在这房子的产权名字跟签合同的名字是一样的。现在他反悔说不租给我们了。 那么,原来这张几小时前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今年3月,我在武汉买了一间门面并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签合同的当天,我要看租赁合同,甲方说合同没带,同时介绍:租金收到了5月份,租期还有一年多。于是我回签:租金收了就算了,租期要看了合同再说。3月26日甲、乙、承租方三方交接,甲方将租赁合同交给我,我看到合同多处用粗笔进行了涂改(签合同日期由2008年8月31日改
租赁合同没有期限,是否是有效的租赁合同。正常交纳房租,现在房东提前收回房子,原因是公司来了新人 要我搬出去
我想问你一下,我们同别人签署一份合同,截止日期为10年元月1日至起至16年12月31日,租期6年,然而后面又有一条说八年期满后的事情,请问这份合同是否还为有效合同
我现在正租着房东的地下室,她的一楼租给另一家,那一家要在2012年到期。 现在我和房东协商如下,楼上到期后,房东将楼上也租给我,而且出租年限和价格都已经谈妥, 我们达成的书面合同时候未来是否有效?
我们的合同当时只是签字双方认同,但是并没有双方的手印盖章,关键是这个房子是房东转租给我们的,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她本人,她也是在别人手上租的房子然后转租给我们,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与我的房东之间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你好,租赁合同存在瑕疵:一是合同中房屋面积与实际不一致。合同面积150平方米,而房屋实际面积为240平方米;二是租赁期:从2009年6月1日起,到2010年5月31日止。租期三年。付款时间:每年5月20日和10月20日。请问:该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期限是一年还是三年?
我现在看中一套房,打算购买。现存在一个问题,比较担心,请各位指点。该房屋由开发商开发,09年底交楼。预计10年12月出房产证(现在房产证还没出)。中介是这样处理:除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外,另外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主要如下,甲方同意以10元每月将房屋租给乙方5年,在此期间双方不得解除合约。另甲乙方均知
夫妻共同租赁柜台,妻子在丈夫生病期间独自转租出去,并获取10多万好处费,这样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其后妻子提出离婚,请问,丈夫有没有途径要求平分好处费,因为,这样的费用属于私人交易,是否在法律上无法界定呢? 该柜台并不是两人所有,而是从商场租赁的,并且在租赁的合约上写的是妻子的姓名,所以,当丈夫的
9日早晨被一穿制服的武警敲门,说我们是违章居住,限我们一周之内搬走,10日我去签合同的公司退租,该公司声称该问题已解决不予退租。我之前打听过违章原因,是没有消防设施和门锁不安全(我住的是单间公寓,整个一层几十个房间那种),当时签合同时该公司声明有的东西很多都不存在。我没看到过走廊上有什么消防设施,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