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南京横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法人陈德宝,在未告知公司其它股东的情况下,成立南京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其中横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出资14万元(占股比例28%),2011年10月,又未告知公司其它股东的情况下,将公司的股份转让,资金去想不明。
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下属和会计合伙挪用了公款,我事后知道并追回,那么是否属于我挪用了公款?
公司法人挪用公司资金将近几百万元,当时该法人是以职务的便利,以公司借他个人的钱的名义转给他的,现在公司是否还有办法追回?
三位股东成立的企业,委托其中一人担任法人并负责经营,因股东有一段时间未及时审核账目,最后发现经营人虚造成本支出超过50万元,并挪用资金达数额超过100万元,现在经营者以无法提供支出凭据为由拒绝查账,如果有证据的话,经营者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我应该到法院还是到检察院申报以挽回公司损失?
我公司二人股东各占50%,另一股东为公司法人,我我公司监事,监事没法看帐查帐,从2005/10至2012/12,本人申请法院强制清算,现清算组通报法人有未入帐1000多万元,汽车:行驶证为公司名义,但购买该车本人一律不知,清算组说该车为公司财产,但至今还是法人在使用,问以上算不算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和公司财产吗?是否触犯了法
公司是依附某个国企下的一个小公司,我父亲当时被委派来作为法人经营。公司内部人员将资金利用假帐目骗走。父亲被上司任命追回资金,我父亲提出打官司将被骗走的几十万元追回,此事还在商榷。上层的公司却开始惩治我父亲,将扣除工资作为惩罚手段。意图责令我父亲尽快追回款项,却不同意父亲建议起诉当事人。 现在非常不解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小公司的法人并兼任现金会计,公司的部分资金是以我个人的名存的,这个是经股东同意的,以前因公司资金困难经常得到银行职工的帮助,现在公司有了一些闲钱,银行的职工求我帮忙拉存款顶任务,我就用以我个人的名开的存折里钱给他们顶了任务,也就是说把一个存折里的钱分了几个折给银行的职工顶了任务,但
一、09年-14年,挪用公司资金225万,无力偿还。会判什么罪,大概多少年?自首又会判多少年? 二、12年结婚,老公不知此事,他会受到连带责任么? 三、父母的房产会被强行顶账么? 四、刑满释放后,这笔钱还需要还么?可以出国么? 五、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区别!
吴某,某房地产公司老总,独资开公司,因经营不善,致资金链断裂,利用一账户将公司资金数千万元转移至公司外的十余个账户,请问,是否构成犯罪?谢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