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挂靠在白银市平川区平运公司(腾达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当时挂靠时公司是集体所有,(现在可能让人给买了),今年公司把挂靠合同给改了,还说什么两权归企,想用一份不平等的合同就要强行收掉出租车。现在虽然经过政府的调节继续实行挂靠经营,但是好多都不挂靠的正真含义,挂靠到底什么意思能否有正确的法律解释
出租车是我们自己买的,每年给公司交挂靠费,出租车的所有权当然是我们的,现在就是对经营权有争议,到底出租车的经营权是挂靠公司的还是出租车个人的,怎样界定。
我今年4月份买了一部价值19万的出租车(车身连同车牌,出租车车牌是永久性使用的,车身随着报废年限的限制,只要更换新车,就可以继续使用旧牌)。因为车是二手的,所以车牌使用费是16万,而车身价值3万。 目前出租车经营权是在我手里,19万购买的车,在社会形式下,我是属于永久性可以经营的,而且出租车公司也口头承诺
三门峡义马更换出租车时要求每车交 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 每年6000元 8年48000元 并且一次性交清 经过调查全国好多城市都已经取笑了 我们这里还让交 这合理吗
河南罗山全国出名贫困县,人口70万,县城人口不足十万,已有出租车160辆,并且每台出驻车每月向县里缴城市经营权费500元,自04年至今已缴3万到5万之多不等。而县里最近表示要放开出租车经营市场【罗山县下属19个乡镇】,不分城乡可换新车重事县城内营运。我们请问律师:1.县里收经营权转让费是否合法?2.县里放开出租车市场
20余万元买的出租车,经营不到一年,车辆达到报废期,现在更新车辆,运管所要与我们签订一份合同。新车不准买卖,八年后经营权交回公司,如果不经营将车和经营权退回公司,是否合理
20余万元买的出租车,经营不到一年,车辆达到报废期,现在更新车辆,运管所要与我们签订一份合同。新车不准买卖,八年后经营权交回公司,如果不经营将车和经营权退回公司,是否合理
我们出租车公司因车子报废更新,因原合同人身体一直不好开车就头晕和经常胃痛,就交易了我(我是他表弟)半部车叫我帮他管理车子,他一直在家休养。现在报废更新,我叫原合同人来续签,公司说原合同人续签要写承诺书,要保证在合同期里驾驶车子 ,不然没收一切,包括车子和车子的压金4W,但原合同人的身体确实不能适应开车
我们出租车公司因车子报废更新,因原合同人身体一直不好开车就头晕和经常胃痛,就交易了我(我是他表弟)半部车叫我帮他管理车子,他一直在家休养。现在报废更新,我叫原合同人来续签,公司说原合同人续签要写承诺书,要保证在合同期里驾驶车子 ,不然没收一切,包括车子和车子的压金4W,但原合同人的身体确实不能适应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