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去年鄂尔多斯伊旗的一家修理厂欠我钱 抵押给我一辆车 ,由于原车主在外地 没有车主身份证不能过户,当时对方承诺车主一个月内回来拿到身份证就可以过户,我和对方就把车在他的修理厂卖给第三方,第三方说由于没有车主的身份证暂时过不了户,就押了我两万车款,说原车车主身份证带过来过完户后再把两万的余款付清,我们三方谈妥并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第三方也给我写了两万的押金条,但是直到现在对方也没有找到车主,致使我的两万车款一直没有拿到,之后对方答应他赔偿两万押金给我,但是一直找各种理由不予兑现,现在这种情况 我可以起诉对方承担并付清我的两万车款吗
您好!前两年我借了50万元给某公司,按每个月2分半利息。后来我要求还钱的时候,写了一份50万的收据,实际上没有只收到18万元,余下的32万元还是按照每个月2分半利息给我,给了几个月利息后,就不给了。追讨也不认账。当时就没拿回50万的收据,现在对方抵赖,说已经全部还清,这样还能追回余款吗?
我和合伙人王分期购买一辆解放大货,某日夜,王因病纵火点燃同村梁某的大货,现在梁某扣押我们的大货,车辆使用人的名字为王某,我与王某有合伙购买的协议,我能起诉梁某吗?该如何讨回自己的钱? 合伙人王某有精神病史
有人在我这抵押借款,房产部门出具了他项权利证。现在发现抵押那处房产是别人的,他涉嫌诈骗。请问律师报警和法院立案有啥区别。对追回我的欠款哪个更好?谢谢·
我之前在商场开一家女装店 在今年四月1号签订了合同转了61824元(其中21824是商场押金)然后他们先给了我4万元 经过协商双方都同意在3个月内把剩余的钱补足给我 在合同上也有体现 三个月内也就是今年6月底之前 但我最近去要钱 他们摆出一副合同算个屁爱给不给的态度 跟我说生意不好 没钱 重点是反而还故意说我没信用(因为
本人是外地人,在河北包装修的活,与一个公司发生了劳务关系,至今工钱未付,当时因为要回老家,哪个公司的人说给,让我给个银行卡号,她给我打过来,在钱未打来之前,让我签字,现在追讨,手里没有证据,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