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对外签合同,要求供货放开具总公司名头的发票,具体应该怎么做
我公司是分公司,主要负责总公司信息通信类资产的更新、维护等等,只有支出,没有收入,所以税务局没给办一般纳税人,我公司直接与对方签订采购合同,但要求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名头为我公司的总公司名头,对方所在地税务局提出不合理,要求对方与我公司的总公司签订合同才可以,我想问问,如何可以我公司签合同,发票开具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被告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我所在的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打算依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索赔双倍工资赔偿。 但是没有合同,用什么证据才能证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有我的工作时间呢? 我所在的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没有工作证,没有名片,没有工服,上班不打卡, 考勤表是我负责做(没有领导签字盖章),没有工资条(发现金), 我上班一个月了
总公司想成立一个分公司,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协议解决以后分公司出现的债务法律纠纷吗,如果分公司产品出现问题,是否由分公司自己承担,还有协议怎么写? 谢谢
请问与分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仲裁对象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分公司不是法人啊?
外地的总公司与当地的一家公司签订了合作合同,现在想把这个合作合同由当地的分公司执行,可以吗?有法律依据吗?
我是个人经销商,与店面签订合同,怎么样才能让对方感觉保护顾客利益的同时也能保护我的利益,我是做校园卡的,是寄销。想跟店面签份协议,这个怎么写,哪位提供样本。谢谢......
本人是苏州大学退休教师,作为乙方(买方)与甲方(卖方)通过某家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协议>,并支付了二万元定金,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时甲方的名字前面写的是范作田,到落款处甲方签的名字是李孝侠,并有李孝侠收了我的定金,在收据上也是李孝侠签的,但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只有范作田的名字没有李孝侠的名字,在房
我是某物业员工,公司效益不好和我们于2010年11月3日签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公司财务告知11月10日去公司领补偿金,我们来后公司以交接不好为理由不给节帐,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应该什么时间给我们结清
我跟公司先签了一个协议书,主要内容是:如果我在2010年12月31日前自动辞职离开公司则要赔公司5000元的培训费,而公司从来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的培训,还常常拖工资,2010年11月才发9月份的工资。我问一下:如果我现在自动辞职要不要赔公司5000元培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