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员工在厂工作期间,没有提出辞职的情况下自动离职。20天后到厂要求结算工资合法吗
请问员工在厂工作期间,没有提出辞职的情况下自动离职。20天后到厂要求结算工资合法吗
正常辞职要提前1个月,进厂的时候说如果辞职直接走人要扣除1000元,现在天太热而且没有空调,车间温度在40度+,有点受不了了,要辞职直接走人,但是厂里现在说天热,请假的人多,不给直接辞职,要就直接走不给结工资,要就等一个半月,而且期间不允许请假。现在压了1个半月的工资(大概1万)
我已旷工3天,厂里说我自动离职,只能结算工资的60%,这样合理吗,我还未与长里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且还存在加班不给加班费的情况,每日工作时间有10-11小时。 如果厂里只发60%的工资,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我是否可以打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投诉?
我本来是提交了辞职报告到11月15号的,结果因为个人原因10.18号让同事帮忙代领了9月份的工资就自动离职没去上班了,现在公司不上同事把工资给我,让我自己去领,然后办理离职手续,我应该怎么办?
最近有好几个员工,突然不来上班,还要求公司马上结算工资给他们。这些员工都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没到期,他们又没有辞工,就擅自离职。公司原本就人手不足,他们一下都不来上班,生产受到极大影响。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处理?求救!!
与用人单位签订了2个月的试用期协议,在此期间自动离职,公司不结算工资,请问这合法吗?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