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农业户口,母亲是农业户口并已去世。母亲去世前在农村,我出资建了一间房子(并和母亲一直在此居住),土地证写的是母亲的名字,但前不久由于某些原因土地证遗失了。我想咨询的是:我作为非农业户口,可否通过继承公证,继承我母亲的土地证?通过继承,可以将土地证由母亲的名字改为我的名字吗?如果可以改为我的名字
父亲和配偶及子女均为非农业。爷爷在1994年过世,留下了老房子和承包地,在2004年,林权改革时,林权证上是父亲的名字。请问父亲的林权证有效吗
我大伯在吉林市的农村,但是他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他属于村里的“无保户”。平时一直都由我父亲和姑姑供给经济来源,他想把自己的房产和土地遗赠给我继承,他的土地证是集体土地。我有权利继承嘛?都能继承什么?需要什么样的程序? 我是非农业户口
房子是父亲和母亲婚内购买,产证只有我父亲名字。现母亲过世,这套房母亲的其他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
房子是父亲和母亲婚内购买,产证只有父亲名字。现母亲过世,这套房母亲还有名分吗?如分割遗产,这套房属于母亲的一些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