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合资企业干了十六年,两年前辞职,现在别的公司工作。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在合资企业的加班费吗?
请问!2008年8月2日,法院下的判决书,现在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看判决书上面说的是十五日内给予退还!但是他们不给!老人又不懂法律!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现在还可以吗?
我现在指出离婚,由于经济由老婆掌握,我没有经济权,我想委托法院给予调查其财产,起诉多长时间内申请财产查询为好。
之前的公司制度为,工资为年薪,员工加班时不支付加班费。但是在发半年奖时,会考虑上半年的加班情况发奖金。 离职时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我6月下旬离职。公司于7月初发放上半年的半年奖。 请问公司是否也应该发给我半年奖?如果不发奖金,是否应该补发我上半年的加班费? 如果什么补偿都没有,是不是违反劳动法?是否
就是我是2008年8月进的公司,然每周都是上6天班.但是在2013年6月公司与我们要签订一份加班费用支付了的合同,我们在合同日期上注明了从签合同日期起开始执行.这样的话如果离职了,可以要公司赔偿签加班费用之前的加班费吗?
仲裁已裁定公司补偿社保及加班费用,但公司方一再拖延,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已裁定公司补偿社保及加班费用,但公司方一再拖延,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现在得知公司已经更名,工商网上已查询不到原有的公司信息,请问可以向更名后的公司继续追讨吗?
今年4月1日签了离职报告,4月27日向公司申请办理离职证明到现在还未办理好,我也到公司去了几次,回复在办理中,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