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我们要和一个物业签一个合同,就是他们的业主要是购买我们的产品,他们可以每件产品中享有提成,达到一定数量时有一定金额的奖励,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
主体合同大致内容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但是没有写明房屋中的物品和房屋附带装修及装修相关物品的处理权,在居间方的指导下用白条写了部分物品的出卖情况,但是后来发现白条签字不完全(卖方的共有人为2个人但是只签了一个),而由居间方提供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上卖方共有人2个人又全部签署完全,买方和居间方签字
家住农村,1992年二哥因车祸丧生,二嫂要卖自己的小房屋给别人,买大哥的大房子,与大哥当时候有合同证明,三弟为居民户,因为是祖房想留个纪念,就从二嫂手中卖下,并翻盖,家人都知道此事,因当时重感情没有立合同,现在大家法律意识增强,希望得到您的建议,以免我们这代因为房产产生不要的纠纷,如何写合同使这所房屋的
煤矿油桶爆炸,造成重度烧伤和多处骨折,现在初步鉴定为八级,对于鉴定结果不认可,该如何?如果继续保留合同,或一次性解决的话,得到的赔偿又怎么样?希望可以找到合适的律师在此,委托全权负责。
房屋产权证上有卖方及其儿子的名字,卖方的儿子在国外,签订定金合同时无法到场,此时卖方儿子的委托卖房授权书及其公正也未办妥,卖方和中介要求提前签订定金合同并支付定金,那么此时签订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问题可否通过其它途径保障买方利益?
问 题: 我在这个公司三年多了,公司一直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务合同,我们也没有工作证,也没有工资单(或者工资条之类的东西),现在我怀孕想请产假,万一公司不给以产假而是直接辞退我,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以后我想起诉公司,我又没有证据证明我是这家公司的员工怎么办? 同事也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我是一家公司的部门助理,日前,由于某些原因,公司发给我一份通知函,大致内容为停职留薪,暂不提供劳动条件,说近期会通知我去办理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但是过了一周一直没有找我,我想问:公司其实是想解聘我,但是又不想赔偿,会不会安排我做其他跟我原来工作相差悬殊的工作,比如保洁什么的,以这种手段让我自己提出离
我是09年2月开始在公司上班,我们签合同却不是和上班的单位签的,而是和一家劳务公司签的用工合同,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和劳务公司签了一年的用工合同,一年满后劳务公司又和我们签了一年,可是我们上班的单位只承认我们一年的工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的工龄应该怎么计算?现在合同10年12月份到期了,如果劳务公司不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个人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注意些什么? 是否需要向公司支付什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