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先辱骂本人,本人就动手推了她一下,然后她就睡在了地上。本人就带受害者去了医院做了检查,没有任何伤情。还请受害者吃了饭,大家都口头上协商好了,受害者自己也说了没事,也有证人在场,第二天,受害人要求本人赔偿精神损失费,本人拒绝赔偿,受害人就报警了,但警察说:如果我不赔偿就要对我进行行政处罚500元以下的罚款!请问合理吗?
您好,我想询问一下以下问题:甲方与乙方由于意见不和而发生争执,期间乙方没有对甲方说过任何侮辱性与威胁性词语,而甲方却对乙方说过一些威胁性词语并出手殴打乙方,乙方正当防卫或者没有还手,产生三种结果,第一:构成乙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第二:构成乙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第三: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刺
我叔叔,一农民,十几年前和同村的刘姓人家就有宿怨,某日,因为栽秧苗放水的问题,和刘姓村民争执起来,当时刘姓村民十几个人,拦着叔叔的手扶(农村的拖拉机),不让走,说不让栽秧苗,当时由于情况紧急,叔叔就报了警,后来派出所过来说调解,找了村里的支书,当时调解后,叔叔就没有栽秧苗了,两天后的一个晚上,婶婶(
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中,需要申请听证的之间间隔3个日,但是不需要听证的是否也需要3日间隔呢?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或者法理解释呢?
今年年初不懂事,瞎玩开房间叫了女的后来给了钱的。后来女的被抓了,我也被叫到了派出所,当时我就全说了,派出所的人说看我以前没有前科,态度也好,说这次就算了,录了口供指纹照片就放我走了,过了几天叫我过去签字,是个不予行政处罚的单子。我想问3个问题,这个对工作有没有影响,我现在在车间以后要调部门到办公室,
本人从事个体经营五金加工.今2月有环保局上门调查登记牌照信息.结果6.6号收到环保行政处罚告知书.说本人“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配套设备私自投入生产拟对本处罚贰万元”。如果我现在注销牌子搬走,以后还会被环保追缴吗?因为这处罚理由很牵强,问了很同行全说没听过这个需要向环保审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