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10几年前买的别人的房子,前几年他去世了,现在农村的房子要拆迁,但那个卖房子的现在和我们家要那个宅基地,他说他只卖了房子,又没有卖土地,还有这个道理吗?那买了别人的房子,那这个宅基地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啊?那个房子的房产证在我们家!
我和妻子婚前有一未建房的宅基地,现在离婚了,孩子跟我,但孩子户口在原本村,和爷爷奶奶在一块,宅基地当时的审批手续都是我办的,但是我属于非农户口,所以宅基地就在我原妻子名下。她的户口是个假户口,现在这个村也没有他真实户口。现在她和我为宅基地发生纠纷,但是村委会和本地政府承认她的一切手续是合法的,《注:
我和妻子婚前有一未建房的宅基地,现在离婚了,孩子跟我,但孩子户口在原本村,和爷爷奶奶在一块,宅基地当时的审批手续都是我办的,但是我属于非农户口,所以宅基地就在我原妻子名下。她的户口是个假户口,现在这个村也没有他真实户口。现在她和我为宅基地发生纠纷,但是村委会和本地政府承认她的一切手续是合法的,《注:
您好,请问,老人北京郊区一处宅基地,现在与儿子同住,面临拆迁,两个女儿能否分房?现在宅基地上有两间老宅,另外房屋为儿子出资后盖。两个女儿如果能分房,能分哪部分?还有一大女儿已去世,留有一女,能否分房?谢谢
丧偶后,分得属于自己的那份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之后与外地女子再婚,婚后夫妻拆旧房建新房,房屋所有权为二人所有,现离婚同时又遇分配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房屋所有权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宅基地使用权也依据“地随房走”被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分开算,宅基地使用价值归一
我有一套房改房,当时办理房改时是属名我本人与前妻的,前几年我们已通过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签订协议该房改房归本人所有,但因当时当地还没有开办房改房交易业务,而未办理该房的过户手续,目前房产证上仍为二人的名字,请问:当时签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目前,这套房改房是不是仅归本人所有?谢谢!
我家和邻居家之间相差九米的宽度,是一块农田的,荒废一段时间了,然后现在有人要买了这块地,打算造8米宽的房子,两边各剩50公分,因为买地的人是当地城建局的,所以地基审批也通过了,我们之间什么协议也 没有签过,这样造房子肯定会对我家房子造成倾斜, 我该怎么做,来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