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女42岁,2014年6月4日7:40分,在上班离单位门口500百米处,突然受到无主狗追赶,导致车翻,左脚粉碎性骨折,请问能算工伤吗?
朋友在中午上班路上骑电动车不慎摔倒,导致右腿骨折。(朋友属于临时工,没有合同,没有保险,工资以现金形式支付)请问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能承担一部分费用吗
我在骑电动车上班的路上,不慎摔伤,经医生诊断,颅内出血,进行了住院治疗,最后在医药费报销的问题上,新农合说是工伤不予受理,劳动部门却说不是工伤,也不予受理,请问有关律师这种情况该由谁来负责?
我在上班的途中因为天较黑没有看见路上施工的坑,在骑电动车经过时掉坑里摔伤了,这个算工伤吗?
我在上班的途中因为天较黑没有看见路上施工的坑,在骑电动车经过时掉坑里摔伤了,这个算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