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新《婚姻法》第46条中的导致离婚中的“离婚”,是导致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这样一个事实,还是说最终法院判决离婚这样一种法律后果呢?谢谢~~
以下是一些背景供朋友阅读,欢迎大家提出你专业的意见,谢谢。 1. 婚姻状况 1.1 男方与女方结婚9年; 1.2 男方有外遇,且最近跟女方提出过离婚 2. 目前资产情况 2.1 老家县城有两套房子和一个门面,市值60万左右 (小县城) 2.2 一部车:2009年4月提的新两厢福克斯,总值12.8万 2.3 负债13万多(只有5.6
我今年才结婚的,结婚钱一个朋友借我的钱没还我,结婚后我问他要,他来我家以后没坐一会,我老公回来了,不让这个男孩子走,逼这他给我老公打个欠条,说和我有关系赔偿我老公几万,然后我老公又给110打电话来做个笔录,我没承认和他发生关系,但是那个他承认和我有关系,然后我们上法院了,最后法院判我陪给我老公1万元损害
2010年5月26号晚11点半左右我路过本市夜市摊路边,有人在打架,我去观看,不幸被打伤,脸上大概6厘米不完整裂口,左边眼睛以下脸部一直裂开到下嘴唇,缝了25针,住了一个多月院,现在9月份了,办我案件的派出所干警说马上要开庭。我想咨询下您关于赔偿的问题。 不好意思的问一句我要求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因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什么是有过错方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我在单位班车上因急刹车骨折,定为9级工残,除保险公司给与的赔偿外,我是否有权向单位申请经济补偿?如护理补助、营养补助、交通补助、精神补偿等等 除了单位为我报销全部医疗费约2万元(公费医疗)外,我只得到保险公司给我的伙食补助费375元,交通费100元。我住院23天。当时诊断为右臂肱骨骨折,目前我右臂活动受限,有
我的邻居帮我打井,由于吊绳突然断了,把邻居打伤。我也及时把他送到医院治疗,也出院了。在医院的所有开支都是我出的,在医院的护理也是我护理的。后来他把告了,说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补偿金、后期治疗费、精神损失费。请问我应该赔偿吗?如果需要赔偿,要赔偿些什么费
我爱人因交通肇事死亡,要求肇事车主按交通肇事的条款进行民事损害的赔付。今年4月份法院就判决生效了,我6月份又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但是到现在一分钱也没有拿到手,法院方面也没有任何回音,一问就是让我等通知,说是车主方的保险还没有赔付下来,请我下一步该怎么办?同时可不可以要求按赔偿金额要求赔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