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弃自己与其他共有人的共有房产所有权(注:有《房产证》)给非房产共有人,但是没有做公证、没有过户并且在短短几天内撤消放弃。但法院认定我放弃房产份额是不可撤消。请教: (1)是否可以认为:我是行使形成权而丧失了房产所有权? (2)我抛弃不动产的所有权应当归国家还是归给共有房产的其他共有人?还是归给约定的非房产共有人? (3)我抛弃不动产的所有权在未没有办理过户前是否生效和是否可以撤消?
目前夫妻共有2套房产,均为一次性付款,1套为婚前购买,户主都是我的名字。现在想离婚,协议商定2套房屋均为我所有。然后按二手房过户1套给女方,在银行办理按揭(婚前那套房屋个条件都满足办理二手房按揭)。女方拿到按揭款后一次性付给我,这样可行吗。
我爸爸房子一间写给我姐姐已经有5年了,还没有公证,没有过户,现在爸爸想把房子收回给自己,请问我爸爸可以撤消写的合同吗?如果可以撤消的话,收回给他自己应该怎么写呢
53年土房产地证原件.里有当时县长和副县长公章,土地面积大小使用权利,证件内容清释. 请问可以通过法律追回土地吗?
是否可以协议约定先和女方办理离婚证、以后不能出售房产时再过户给男方?过户时还需缴纳各项税金吗?
婚前,男方和女方共同出资、以女方名字公积金按揭了一套房子,现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是否可以约定先给女方全部本金投入和房子升值补偿、再办理离婚证、办证后再出售房子、如果不能出售时再过户给男方?离婚证办理后,房子还是她的名字,如果她擅自卖了房子怎办?或者很不配合男方出售房子怎办?甚至她反悔怎办?另外,如果
13年前一间房子卖给别人,房产我妈也有名字,当初没有同意,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所以那人到现在在想要过户,我想要利益最大化,问能有好法子
有一朋友在婚前有一套房,婚后没有做婚前公证。后来他在国外期间,需要资金,她妻子将房子抵押给了放高利贷的,是以他妻子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因逾期没有缴纳利息,第三方上诉到了法院,法院受理了,择期要将进行房子拍卖,朋友现在还在国外,不能亲自到现场。我想咨询下没有房产权的一方抵押房产是否具有法律效果?朋友现在
我的房产在西安。我跟父母都是桂林户口。我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房产买卖事宜,请问我必须去到西安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吗?还是任何城市都可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