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有下列二种情况请您帮助看公司可否辞退此类员工。1、有一名收费员工,自身身体状况不好(主要是其眼部有疾病,其住院期间,我代表公司去看望过,但据他本人讲是颅内压高,压迫视神经造成视力下降看不到东西),在工作中表现很好,认真努力。但由于收费员工作性质决定,公司认为以他本人现在身体状况不适合本公司的工作,公司可否予以辞退。2、有一名普通工人,几乎天天都喝酒,工作状态也不好,但公司考虑其一直在本公司工作,所以一直未与辞退。但由于今年公司领导班子调整,加强了管理,认为该员工不适合本公司,公司可否予与辞退。
对于上述二种员工辞退与否,是否有补偿等方面希望能够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最好是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2010年5月28日进入一家公司,当时谈到试用期是3个月到8月28日为止,试用期没有合同和书面证明雇佣关系的文件,试用期过后2010年9月2日与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是单方我本人签的,然后人资部人员把三份合同都拿走了,没有给我说去劳动局备案。2010年9月7日,我的主管领导和我谈话,说我办公用品采购的太贵(有大润
大家好 我是成都一家商场的员工 公司是深圳的 9月13日接到商场要求我们撤柜的消息 由于我们品牌在成都只有这一家店 公司说就没有办法给我安排工作了 还说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 我与公司的合同是从2009年12月7日签到2017年12月6日的 请问公司这样的赔偿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当怎样进行赔偿? 很急 谢谢了
我是2006年9月3日到公司的武汉子公司上班,2008年4月,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合并成立湖北子公司,我们的人事关系直接转入湖北子公司,2010年10月29日(30日,31日为星期六,星期日)现在因公司我所在的条线要并入广东总公司,不需要我们现在的岗位,公司就要求我们离职,且办理了离职交接表,和武汉子公司,湖北子公司分别都
我是江西移动的一名聘用制的员工。我们现在的合同是跟江西人才交流中心签的,现在单位如果要我们下岗,或是退回人才交流中心,是否要按下岗给付员工下岗费用?现在移动也不说让员工下岗。就是叫员工内部待岗,不分配任何事给待岗员工做,就是坐在单位上看书,而且是不可以看关于业务以外的书,电脑也不让员工使用。一天8小
公司员工工作一年没有和企业签订合同,被辞退又申请仲裁,因为该员工属于管理人员,他上班一直没有考勤,仲裁要赔他工资双倍赔付,有什么办法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