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北京工作,自己租了一套房,按照合理的程序办了手续并全额交了房租,今天来了2个陌生人使劲敲门说找我的房东,女的说自己是我房东的妻子,说这个房子不止属于我房东所有,还有她的份,所以这个女的强制让我搬走,说给2天时间,她们会强制进门,如到时候我还没有搬走就把我的东西仍出去,我感觉到很没有安全感,事后我与房东联系,他说让我不搬,他来处理这事,但是我感觉那个女的还会来闹事,请问这种事情怎么解决,我感觉很冤枉,我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法律保护,急,谢谢。
谢谢你们,当天晚上我8点出门,11点回来的时候,我的钥匙就开不了门了,而且门明显已经被人撬过了(但门是关的),我马上通知了房东,房东也报警了,警察来了后问房东与妻子之间是否有纠纷,房东就说他们2在起诉离婚,本月末判结果。警察说这种情况他们不能强行开锁,说让他自己想办法,结果也没有能进,我在外面睡了一宿,第二天早上房东叫了开锁的把门开了,我没有发现有损失,结果还多了一部不属于我们的手机,结果房东又报警了,说性质很恶劣,属于非法进入了。然后警察来了2次,还把我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说保护我,有任何情况就找他们,我也觉得非常好。但是我真的很烦,觉得没有时间去涉及他们夫妻的事情,所以想解约退房,房东也同意了,还说给补偿。(有短信记录)。然后我找房,一天的时间我找到了房,然后通知房东来见面,他说太晚不安全(9点到10点之间)。让后我又与他联系,他突然说他不赔违约金了,还是是我违约了,要扣我一个月钱,说他没有让我走,是我自己要走的。我突然非常气氛,怎么能这样,想请问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律师您好,我住在小区的3楼,在我家的窗户外,有一个水泥平台,长11米(经过我家3个窗户),宽1.2米,物业称是用来出雨水的,在这个平台下1.5米处是小区车库的顶棚,而且,车库的顶棚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楼梯上去,如果小偷到了车库顶棚,再来到这个水泥平台,要进我家易如反掌,考虑的这个不安全因素,我向物业提出封死这个平
学校让大三的女生搬到北边的宿舍 但是那里没有封闭 宿舍的旁边就是几亩菜田 然后就是大马路了 就是什么人都可以进入我们学校和女生宿舍 以前那里发生过几起强奸事件 有1件还是我们在校时发生的 都是有人从那里进入再作案的 现在我们拒绝搬入那边宿舍 但是学校不同意 请问 有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 可以保护我们不搬过去
我是一名工作者,在济源御驾租房,因房租到期,房东催要房租一事闹了别扭.还牵连到人身财产安全.
刚来的时候房东说安全没问题,但是房租不能拖,我说可以.但租到半年的时候,自行车丢了,房东来看了一眼,说声:"怪可惜的"就走了.可又没过多长时间电动车又丢了.我打了110.他们来了也没说什么.还是那句话"我提你们可惜"没了.现在一年了,房租也到期了,现在房东来要房租,正赶上俺老婆要生孩子,我说能不能等
通过中介找到一个1996年建的老房子,当时宣称家电齐全,签合同时,家电都简单看了一下,虽然有些旧,但想着还能用,就签了合同,入住后发现家电太旧,影响使用,电视画面要几分钟后才不颤抖,而且看着看着就会出现没声音的情况,热水器非常老,水温最低时也很烫,冰箱噪音很大;在网上查了一下家电的使用年限,估计这些家电
刚够买的商品房,阳台外有一露台属公共场所,在离阳台三米处横穿一条主天然气主管,正横对我家窗户,买房时,在平面设计图上没有此设计
我家附近有个女孩昨晚从租住的二楼摔下来,原因出租屋露台没有围栏失足摔至一楼地下,因失血过多及内脏受伤至今仍未醒过来,请问该屋主需要负责任吗
我家附近有个女孩昨晚从租住的二楼摔下来,原因出租屋露台没有围栏失足摔至一楼地下,因失血过多及内脏受伤至今仍未醒过来,请问该屋主需要负责任吗
一、评估面积的认定。 1、房屋结构为土木结构,其前墙勒脚至白水柱的面积是否该计算?2、房坡顶最低处至第二层楼板平面的垂直距离超过2.2米,是否该计算第二层的建筑面积? 二、评估方式:1、因尾矿库安全隐患被迫拆迁为评估目的,其评估方式最合理合法的方式是什么? 2、成本法评估方式过程中是否还要扣除折旧价格?
本人于10年11月9号在济南租房赶集网看到该租房信息,当天晚上7点去现场看房,没感觉有什么毛病,并在房主一再要求下交付300订金,房主写下收条如下(收到条,204号房,今收到:租房订金叁百元正。如不住房订金不退。房主张乃莲,2010年11月9号),但第二天上班感觉该房面积于网上房主相说相差太大,中午又给房东打电话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