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市长寿区的一农民,我们夫妻已结婚20年,因身体原因一直没有生育,十年前领养了妹妹的一个超生子女,现已15岁,我们现身边没有其他子女,请问是否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手续,如何办理?谢谢!
我和妻子同为呼伦贝尔市人,她户口在伊敏,我在扎赉诺尔,我二人都无工作,现在扎区居住。街道通知说我女儿的独生子女费只能领取我这部分(120元),因妻子不是本地人,所以不能领取她那部分。请问这样合法吗?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因工伤去世.其子女年满18周岁.但在上学无自理能力,可以领取抚恤金吗?
如果是去世者的妻子或者丈夫没有抚养子女的充足能力的话,那么因工去世者的单位肯定要承担去世者子女的教育费问题吗?或者,能不能得到别的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