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兄妹5人共同继承母亲房屋遗产,並已公证.不幸其中一弟去世(弟媳和侄儿尚在),目前该屋面临拆迁,请问还需重新公证吗?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有劳您们的解答: 我的父亲去年去世,去世前他名下有一套房产,但未立遗嘱。因我父亲先于奶奶去世(爷爷早已去世多年),致使该房产的继承权所有人在我和我母亲的基础上,增加了大姑和大爷二人。现我想将该房产过户至我母亲,但大姑和大爷与我母亲不和,不同意过户给她,只同意过户给我。我
父亲去世,母亲还在,有一套房产证为父亲名字的套房,有两女,如果其中一个女儿要出租属于她那部分产权的房产,可以吗?如果她要卖掉属于她那部分产权的房产,那么母亲和另一个女儿有优先购买权吗?
因迟交养老保险费,银行冻结老人户口,现老人已死亡,子女想领回这钱该怎么办?已经去公证处公证,但公证处要求提供老人父母的死亡证明,可是打仗年代会有死亡证明吗?要怎么办理啊 公证处有提到诉讼的事,但是我们问要向谁(哪一主)提诉讼,银行吗?公证员说让两子女互相顺便告一方,两子女又没吵架,为啥要自己互告,说
年迈的母亲有一处产证为其名字的房屋,父亲因患老年痴呆住进养老院已有3年多,6个子女各自有房屋分居别处,2012年6月母亲自作主张将其名下的房屋通过房产交易中心以归并名义过户给其中一个儿子,过户后新的房产证上权利人名字如今为他们夫妇2人,请问,此房屋经归并过户后是否就归他们夫妇独得而同其他子女无关?今后如发生
家里有套房子户主是爷爷 我父母去世的早 从小跟爷爷奶奶长大 现在想把房子给我 请问是赠与好 还是遗产继承好 大概是什么流程 需要多少钱 因为家里没多少钱 所以想最少的钱来办这个事 请帮下忙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房产证写女儿名字,但婚后因户口问题需要加上女婿的名字,可以做公证证明是父母赠与,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房产证写女儿名字,但婚后因户口问题需要加上女婿的名字,可以做公证证明是父母赠与,女婿没权处置吗?
一、法院判决 原告丧偶后起诉丈夫原配所生子女房产及抚恤金继承,法院判决如下: 1、配偶名下的房产归原告所有,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将房屋评估价的50%支付给各子女(子女继承数额有具体说明); 2、抚恤金为原告与各子女平均继承。 3、执行实效二年。 二、问题: 1、原告与配偶属长期两地生活,配偶生前独立生活,子
本人有一套公房住宅(房票子) 房主已经过世 !儿女几人同意给其中一人继承这套住宅,想咨询一下去公证处公证其余子女放弃继承遗产 只交给一个女儿继承遗产 不给房屋更名。公证后可以买卖么 可以直接改成要购房者的名字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