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的一家韩国公司工作了9天,当初说10月底领工资,可是现在11月初了,没给我工资,打电话过去,说是我工作时间短,不给工资,请问投诉劳动部门有用吗?
公司同意其离职,但是她没做工作交接就走了,任何流转单也没签字,可不可以不结算工资?? 因为她离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我们怎么要求赔偿?
在公司工作了二十多年,现离职,公司应发多少工资补偿?怎么结算?
在公司工作了二十多年,现离职,公司应发多少工资补偿?怎么结算? 一年算一个月工资,那工资标准是什么?因为每年工资不一样
试用期内工作3天,前两天加班到11点,第3天是周六没有加班。周一没有来上班,下午去办的手续,公司说没有工资结算
教师患神经强迫症还能继续上课吗?学校有以各种借口不允许转岗,还更改制度,多扣患病教师的工资 ,很想讨个公道!
我于8月25日提交离职申请,但公司说找不到人接手,所以确定的最终离职日期为10月15日,我前公司月终工资结算日为25日,意即:8月26日到9月25日为9月整月工资结算,现在就10月份工资有纠纷,我月基本工资为5000,我9月26日到10月15日实际工作的天数是12天,但是应该还有国定假日3天的带薪吧?还有,这样算下来,公司算每日工
工作四个半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予双倍赔偿,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
我于2010年5月13日在新公司入职,离职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和出差的差旅费,直至今天才结清我所有费用,离职后答应赔付我双倍工资,今天人事经理告知公司不批准赔偿双倍工资,请问我可以申请哪些赔偿,我上班的是黑龙江总公司的浙江办事处,如果打官司是不是要起诉黑龙江
我是自考本科毕业,今年9月17日口头辞职,实际离职是11月5日,在温州做货代操作单证,一票到底(就是所有流程都是一个人负责)。从09年10月26日入职的,从三个月试用期,每月800到后来1200,做到今年5月提到1500,一直到9月 ,10月是1700的工资,可是我已经要离职。由于工资跟付出的劳动并不成正比,而且并没真正的业余下班
本人上月26号向老板提出辞职.27号我打了个电话自动离职了,这个月回来结算工资,老板说我自动离职要扣掉我一半工资。这样做合法么,我可以结算到全部的工资么
我工作了3天 觉得工作部怎么适合自己 没签合同 在试用期内 我现在提出辞职 是否可以要回3天的工资 是有条件要提前几天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