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47岁手术意外死亡,术前检查正常,个体户,有母亲 三次婚姻,育有1子1女,均满18周岁,与现任丈夫无子女
工伤骨折,两年后取钢针,出医疗事故导致成为植物人,医院方已给予全部赔偿,单位是否应作赔偿,如何计算
2011年12月,职工在工作期间不慎摔伤引起右脚脚踝骨折,于当年进行手术。2012年到医院第二次手术取钢板以便于下地行走,2013年4月再次入院做最后一次取钢针手术,却因医院在麻醉中出医疗事故,导致该职工成为植物人。8月,经家属与医院协商并经当地司法部门鉴证,已对其进行赔付。期间,单位一直支付其工资及绩效金。那么,
在私营企业工作,还在适用期,没有签定合同,在上班期间因操作不当,发生意外事故致死,请问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你好,请问我和丈夫有两个孩子1个6岁1个1岁,丈夫工伤死亡了赔偿了6十万
你好,请问我和丈夫有两个孩子1个6岁1个1岁,丈夫工伤死亡了赔偿了6十万,家里的两个老人要他们的养老费,请问这个费用怎么给他们?
你好,请问我和丈夫有两个孩子1个6岁1个1岁,丈夫工伤死亡了赔偿了6十万
你好,请问我和丈夫有两个孩子1个6岁1个1岁,丈夫工伤死亡了赔偿了6十万,家里的两个老人要他们的养老费,请问这个费用怎么给他们.因为老人另外还3个儿子3个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