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与2012年1月借出20万给债务人,同时有一担保人,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债务人最后一次付利息于2013年4月,但利息未打证明给债务人,其后一直追讨无果,2014年5月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现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是否能要求担保人偿还?是否已经过了担保人保证期限?担保人是否有依据拒绝偿还?谢谢各位律师了 借条上只
2013年3月与黄某合伙经营其厂(法人代表为其妹妹),2013年12月由于黄某以各种理由不去收取外债并无法说明亏损缘由,导致分割。分割协议已明确说明哪些厂家的货款由哪方负责,但黄某拿营业执照复印机及委托书去本应属于我收取货款的厂家,说是他的厂,款项由他收;我到厂家把分割协议复印机、分割清单复印件拿给厂家看,但
你们好,我想问下,没有结婚有一个孩子,男方提出离婚,男方在女方舅舅家借了钱用在生意上没有欠条,这个关系算什么,钱谁还了,孩子谁养,能要损失费不,谢谢。
我一朋友,是女生。十六岁受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蛊惑,离家出走。一直和那男人生活一年多。还为其生一女,但未存活。堕胎一次,身体留下病。女方其父母在男方家里借钱两万。后两人分手,男方要求其偿还两万债务。我想问一下,这个债务可以不还吗?或者女方控告男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可有道理?
为某人贷款做连带责任担保人,债务人到期未能偿还债务,他有偿还能力,法院没有执行他,法院判决我为其还款,请问我退休以后还为其继续还款吗?有什么办法可以脱离出来?
债权人起诉本人(本人是债务转移后的新债务人,是被原债务人和债权人欺骗写的字据),本人败诉,现准备上诉。在一审中,本人当庭询问对方提供的现场证人,我问:“在我给债权人写欠条时,债权人给我承诺,即使我替原债务人给他出具欠条,他也不会找我要这笔钱,还是会继续找原债务人要,有没有这事?”,证人回答:“有这个
(债务转移问题)第三人在与债权人出具的欠条中,明确约定原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所有债务关系一律作废,本款由第三人完全偿还。第三人与债权人出具欠条后,又与原债务人签订了协议,内容为原债务人愿意继续偿还债权人的钱,不再让第三人偿还。后来,债权人接受了原债务人的还款,其中是以前的其他欠款,还有第三人与债权人欠
(债务转移问题)第三人在与债权人出具的欠条中,明确约定原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所有债务关系一律作废,本款由第三人完全偿还。第三人与债权人出具欠条后,又与原债务人签订了协议,内容为原债务人愿意继续偿还债权人的钱,不再让第三人偿还。后来,债权人接受了原债务人的还款,其中是以前的其他欠款,还有第三人与债权人欠
公司以前法人是我弟弟,现在法人变更成我了(我已婚,户口没移出去,还在一起) 1、我弟弟自己以前个人名义的借款,我需要承担吗? 2、如果他借款上盖了公司公章的话,我需要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