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套房子,房产证上姓名是户主的,但是土地证上的姓名是户主过世的父亲的,这样可以到房管局申报交易吗,地税可以交税吗?或者先过户在转土地证姓名可以吗?
1、事件过程:今年10月6日我买了一个平房,该房子是售房者朴某的父亲(去世)的名字,母亲在深圳,我与朴某母亲通了电话,她说同意儿子买房子,随后我就预付了一万一千元的定金,并和朴某签订了购房合同,内容包括产权转让手续及费用由其负责,注明三天内办理完,同时由朴某的妹夫金某签字证明并负连带责任。朴某称房证在其
我的房子买的时候是六楼带的阁楼,房产证应该是把阁楼附带在六楼上的,也就是说是在一起的,请问我能不能把阁楼再单独卖掉呢?应该怎么操作呢
我经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 已经付了压金和首付了, 去房管所过户的时候,被告之卖房给我的人欠了人家钱,被人家告了,房产被法院冻结了 不能过户,法院要我把余款直接打到法院帐上,才能帮解冻 ,然后我才能过户 ,我现在只能去到处去借钱到法院交了钱,解冻过户后,办按揭代了款后再还给人家 不过我好像听说贷款要自己
请问一下,我4月18日 看了一套二手房 ,中介说是65平方52万 我们就交了意向金 收了意向金收条 意向金收条上写了:收到XX栋XX室意向金10000万元 ,如果在4月25日前房东同意以52万的价格成交 则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如果不同意则全额退回。上面签了我和中介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 4月19日 我用QQ和中介说:意向金转定
您好,我目前的房子是继承而来,现在准备出售,出售前咨询过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说是按老房产证的时间计算自住时间,因超过5年,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于是当时就和买方签了交易合同,房产交易中心也收件办理。但是在办理房产过户程序过程中,房地产交易中心通知由于当地政府出台了新政,要按照新房产证时间计算交易时间,由
我和我丈夫有一套租赁的公房,承租人是我丈夫,户主是我(他本身户口不在这个房子里)。今年3月我因为他吸毒的原因向法院提出起诉离婚,他以身体不适拒绝出庭以及拒绝在通知上签字!案子一直因为他的不出庭无法了结。上个月我收到以前邻居的电话被告知,我丈夫将那套租赁的公房转租(就是卖)给了别人金额大约35万元!交易
你好,我现在有套房转让。当时价格和转让的费用都和对方口头协商好了,对方交了定金后却一直找着某种借口和我拖着。 原因是当时我们收定金时犯了个低级错误,没有在收据里注明交易时间。现在他们就这么拖着,我的房,因为收了定金也一样不能再卖给第三方了。 我想了解下,虽然收据里没有注明交易时间,但有没有法律有申明
2009年底我通过朋友(中间人)介绍购买了他的一位朋友的房子,价格40万元,合同写明先付10万元,剩下的30万元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随后在2010年1月办理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卖房人也已搬出房子。因为房子老(84年)又小(49平米)银行没有放贷。所以在3月份的时候通过个人借贷方式用此房产(已在我名下)作为抵押(房产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