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伪造一份假的贷款合同在民间高利贷处借钱,谎称借钱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归还后银行会再次发放此笔贷款。贷款再次发放下来后即归还所借款。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上写着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从民间高利贷借到钱后此笔钱用于还人以及投资新公司了。后来一个月C陆续归还了60万,然后还不出钱后高利贷报案要告C诈骗。成立诈骗否 (假的贷款合同高利贷复印留底,借款合同上提供企业担保,企业真实存在)
借款金额为400万。
还的60万为利息
A君与B君是房产共有人,A君把房产卖给C君有合同,C君又把房产卖给D君,后来A君不知什么原因要把房产赎回,向C君借款,写了欠条合同,后来A君死了,B君是否要偿还A君的欠款,C君是否构成诈骗?(A君与B君是父子关系,所有卖房产的事情当时B君全不知情),如果构成诈骗B君应当怎么做?
在网上认识一个朋友,认识了有大概半年时间。去年八月,突然说他姥爷病危,找我借4000块钱,写了借条(说十五日还钱),还有身份证复印件,当时有点犹豫,还是借给他的。但现在打电话他也不接,问他要住址也不给,我该怎么办呢?
请问,如果以交友为名多次以虚假信息骗取对方钱财,是否构成诈骗。虽然写的有借条,有借款人的真实身份证明。但是无偿还能力,而且此人还多处有欠帐。有固定收入,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将他的工资收入打入我的帐户。直至他还清为止。
2007年我在一家有劳务资质公司办理加拿大出国劳务,与2007年11月1日LMO( LMO是加拿大雇主在雇佣外国工人之前或者预先核准雇佣大量劳工必须申请人 力资源部的劳工市场意见,劳工市场意见的有效期不会超过12个月)公司样我 们与2007年11月1日交押金25000,到了2009年6月,LMO早已经过期,中介公司 到现在2010.7
我与女朋友在2003年初开始相识相爱了.在同年9月我们开始以夫妻名誉公开同居生活(未办婚姻注删.她不肯去办).在2007年(自2003年相识至她离开我时.她花去了我不少于40万元.但没有起法侓证据的)年底她从我家偷偷地走了说和我分手.我也到处去找她都毫无音信.大约在2008年4月我找到了她用的电话号码.我给电话叫她回来.她说要我给
今收某某青储某某吨合计几万元{姓名袁海军}。购买者袁海军与打条的人只是同居的关系,现二者均不承认。与刑法第224条第1款和第5款是否有直接关系。
请问一下在线律师,有一个人从我这拿了6万元说因业务需要让我给他合作,经过双方协商因我出资6万元可获得利润一万元,现在进过查明没有此事,钱我也给他了,请问我是否能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报案是否可以定为诈骗? 当事人写的证明原文如下:《证明:本人某某某因业务需要与XXX年XX月XX日向某某总公司购进一批价值2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