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资金很多,各有各的用途,专款专用,比如修桥、修路、修水库等。在使用过程中由交通、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把资金拨付给施工企业,用于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一切行为能是政府行为吗?
某机关单位领导采取多种形式套取民政专项资金100余万元用于单位工作经费,请问,是套取资金后就算造成损失,还是必须使用掉才算损失? 看来都是吃白饭的,没人能回答!
单位领导将国家专项资金借给另一个单位二十万借条在单位法人手里未上财会账另两笔十万和五万无借条也未上账2010年12月28日借款至今未还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请回复电话信息因为无邮箱
事业单位在没招投标的情况下,将国家专项资金拨入自己全资子公司,对外宣称是为了完成执行进度,专项资金为修缮资金,子公司经营项目为科研方向,无工程类资质,事业单位将国家给予的专项资金,拨入自己子公司,再由子公司支付,这样符合法规吗?算违法还是违纪? 我再补充一下,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取得的专项为专项
学校将上级下拨的宿舍管理专项使用资金,用于垫付教师的班主任津贴、职务津贴、课时教案费等(本应用于以上项目的预算资金出现亏空)。请问:学校的做法可以吗? 属于挪用吗
把资金放在投资公司,1万元每月200元的利息,这样有风险吗?,国家允许吗?
把资金放在投资公司,1万元每月200元的利息,这样有风险吗?,国家允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