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是河北一名个体经营者,最近厂里的一名职工工作中不慎把自己的右手食指最上面的一段给弄掉,马上送他去北京医院进行手术,单大夫说接上成活率极低,而且等手术的人很多,征得伤者和家属的同意后回地方的医院处理,把伤口缝合了,可是现在快出院了,各项费用一万多元全部是我来负担,伤者要求拆药线后再做断指延长手术,请各位律师给指点,像这种断指延长手术的费用应该有谁来负担呢?在这样的事件中作为经营者的责任有哪些呢?治疗完后的赔偿按什么标准?具体数额有多少?在经营中没有给职工上保险。请各位给与指点,多谢!
现在伤者的手指是短了一截,他的意思是要先做手指的延长手术,做完手指的延长手术再说其他的,我就是想知道,本来伤口都治愈了,再做手指的延长手术的费用应该有谁来承担。在这一点双方有了分歧。请各位多多指点。
我朋友是南京人,在本地为本公司送货,乘坐本公司车子,因车祸死亡。本公司驾驶员全责,此种情况可否工伤死亡与交通事故死亡是否可以同时赔偿
我是做工地建筑的小承包商,手下请了几个工人,在承包一家私人的房屋建筑时,一个工人在工作中,不小心从2楼摔下来,至使双手骨折,我想请问一下这方面的法律专家,在我、工人、还有房主三方面,医疗费用方面应该如何分配,现在所有的费用均是我支付。因伤得比较严重,估计半年内工人无法工作,现工人一直找我索要误工费,这该不该
你好律师,我是外出务工人员,今年4月份在河北省唐山工地干活,被当地农民群打了,现在右腿膝关节半月板、前交叉、平台骨挫伤,骨性关节炎。现还没有彻底好,不能正常行走。住院和治疗费花去3.5万元,全部由单位支付的,休息至今,工资一直未付,我的伤我咨询了一下,可能是八级,我月工资2400月。如果我现在提出解除劳动合
我在2008年10月出了一次工伤,过后鉴定为9级,当中拿到了一笔钱,公司在2010年9月突然和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和我做个了断。10月份,在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协议时,上面:苏州市月平均工资3332元,苏州市人口平均寿命78岁,我的年龄31岁(实际要到10月14日才满31周岁)。问:用这些数字计算
我是十堰一车间操作员,但不是正式工,现己上了四年多的班,去年7月8号因工负伤,造成左手第二,三,四指骨折,现己治疗完,经鉴定为九级,想问下如不要工作的话会赔我多少钱,我工伤假为四个月,拿的是平均工资2000元
我是十堰一车间操作员,但不是正式工,现己上了四年多的班,去年7月8号因工负伤,造成左手第二,三,四指骨折,现己治疗完,经鉴定为九级,想问下如不要工作的话会赔我多少钱,我工伤假为四个月,拿的是平均工资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