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与他人因言语不和发生抓扯,对方先动手。造成我家人脸颊红肿,切身体多个部位疼痛,后经民警调解,对方赔偿医药费500元。如果后面我家人在此基础上发生任何更严重的人身伤害后果,是否能以此向对方继续索赔。
前两天被轿车撞了,后来经过调解,对方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对方赔付了我一定的金钱,现在已经结案了。但是现在对方的车辆去维修,花了6300元,保险公司没有赔付其全部的维修费用,现在对方找我要剩余的金钱(当时调解时他并未提出),请问这成立吗?
交通事故我婶婶受伤,通过法院调节对方支付费用。对方已经打款到法院银行,因为当时婶婶以为自己买的意外保险不能赔付,现在保险公司说可以赔付,需要法院盖章。想问问各位大侠,保险是否可以赔偿一部分,需要去法院哪个部门盖章呢?
取保候审后是否立即就需要调解完成,若被告方打不成调解是否可以继续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是否立即就需要调解完成,若被告方打不成调解是否可以继续取保候审 若被拘方对调解结果达不成协议,是否可以继续取保候审
员工由于没有提前辞职,单位要求员工支付给企业一个月的工资合理吗?除了本金外,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我辞职的时候,单位说没有按照要求提前一个月辞职,要我交了一个月工资,并说是离职赔偿金,如果不给,就算我违反公司规定,写入档案,要么就不给我档案,结果我就交了一个月的工资才办了离职手续,这样合理吗?我想问问除了我交的钱,是否有法律条文规定可以申请补偿或赔偿?谢谢各位
员工没有进行绩效结果确认,公司是否可以不考虑员工的确认直接继续完成绩效评定?
年度绩效考核时,老板跟我谈了绩效结果,但我本人表示不公平,不能接受。可公司的HR和经理在没有跟我再沟通且达成一致意见前,就完成了绩效的最终确认,根本不给员工申辩的机会。说老板给什么结果,员工只能接受,没有申辩的流程,就是员工不接受也没有什么后续流程,意思是只能接受。请问,这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可以通
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是否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依法得到赔偿?
1. 2006年入职,但是到2009年企业才开始缴纳社保。(社保局打印清单有注明。) 2. 2009年到现在,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
发生的具体时间已经忘记,发生的地点是在珠海第一看守所监室内,发生的事情是左脚大拇指给“木刺(光秃秃木板’;‘比线针还细’)”插伤,尚未治愈,让我很不舒服,是否属于人身损害? 那怎么要求赔偿?会不会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