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新区征用三星村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方案一、村民发展预留地拍卖参与分方案 1、 按总征地面积的15%作为村民发展预留用地,另5%预留用地作为三星村征地经费及村庄经济发展,被征地群众安排经费等,余下80%土地全部归镇政府支配,三星村及被征地群众不参与80%土地的分成。 2、 三星村及村民发展预留用地(即总征地面积的20%),不能擅自开发,应公开招拍挂,三星村和被征地群众参与分成,所拍的总价,按规定是政府分成30%,余下70%为三星村及被征地群众所有,镇政府不参与预留地块的分成。或根据新区规划实际情况,与镇政府预留地块捆绑招拍挂。 3、 如果群众担心拍地价不高影响收益,政府可设群众分成保底价40万元/亩,交地后政府一年内付清。 方案二、发展预留土地置换安居房方案 1、 征用每亩土地基于安居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单杂物间、车库除外),土地出让后,由开发商承建并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除个人应缴契税和工本费外,其他税费概不负责。 2、 在安置房中应规划一个整层作为村民活动中心,不计入安居房建筑面积。 3、 安居房规划设计90㎡,120㎡,150㎡,180㎡四个档次的户型。 4、 选择安居房的群众可以选择上靠户型,优惠20%之后面积接近哪种户型面积的,上靠哪种户型,并享受成本价优惠3700元/㎡。享受成本价优惠20%之后,与选择的上靠户型面积仍有差距的,该差距面积享受保护价5000/㎡。优惠20%之后面积超过最大户型180㎡,可以申请两套或两套以上,但申请的保护价面积最多不能超过40㎡ 5、 安居房地点:在凤前路以东的土地安居点拟在4号地块在凤前路以西的安居点拟在5号和6号地块 6、 安居房应该整幢集中安置,并提供105%比例的房源供选择,每幢设六个档次,在档次内不设层差系数及朝向系数,五个档次为一至五层、六至十层、十一层至十五层、十六层至二十层、二十一层至二十五层、二十六层以上。 7、 根据签订征地协议的顺序,相应的基于一个号码的抽签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签定协议的,由抽签顺序号在抽取顺序号。超过规定时间签订协议,按当天签订征地协议的户数,进行抽取选房顺序号,以此类推。 方案三、土地调整置换方案 对于想继续种田的群众,在新区规划区内划出一片农田,让这些群众的土地置换调整到该农田继续耕种 金峰镇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30日 市政新区开发测算 一、总体情况 1、总征地843亩,其中三星村475亩(路网85亩)前林村368亩(路网87亩) 2、规划公建用地433.6亩 其中 ⑴行政办公中心;45.7亩 ⑵酒店:55.7亩 ⑶大润发:100亩 ⑷路网:172亩 ⑸广场:42亩 ⑹河道边另行绿化及停车场用地18.2亩。 3、三星村和前林村村民发展预留168.6亩,其中 三星村预留地475×20%=95亩 前林村预留地368×20%=73.6亩 4、 镇政府余地240.8亩 843-433.6-168.6=240.8亩 注:测算说明: 1、 保底价每亩40万,换算成每亩拍卖拍卖地价约286万。 ① 843亩×40万/亩=3720万(村民补偿总额) ② 3720万÷0.7=48171(预留地块拍卖总额) ③ 48171÷168.6亩=286万/亩 2、 按拍卖地价每亩300万,可得出每亩安居房约114㎡ ①168.6亩×300万 /亩=5.06亿 ②5.06亿×70%=3.54亿 ③3.54亿÷3700元/㎡=95692㎡(3700元/㎡为成本价,其中建安成本价税费2200元/㎡,楼面地价1500元/㎡) ④95692㎡÷843亩=114㎡/亩 2010年10月30日 群众利益分析 ① 以市场价5000元/㎡计算,群众安居房实际价值 475亩×120㎡/亩=57000㎡ 57000㎡×5000元/㎡+57000㎡×20%×1300元/㎡=28500万+1482万=29982万 ② 群众实际每亩的价值为63万/亩 29982万÷475亩=63万/亩 ③ 群众实际分得套数约526 57000㎡×120%÷130㎡/套(平均每套面积)=526套 ④ 每户分得套数约2套 实例分析 1) 土地面积0.1亩 0.1→12㎡→15㎡→90㎡ 3㎡×3700元/㎡+75㎡×5000元/㎡=386100元 386100元÷90㎡=4290元/㎡ 2) 土地面积0.2亩 0.2→24㎡→29㎡→90㎡ 5㎡×3700元/㎡+61㎡×5000元/㎡=322500元 322500元÷90㎡=3582元/㎡ 3) 土地面积0.3亩 0.3→36㎡→43㎡→90㎡ 7㎡×3700元/㎡+47㎡×5000元/㎡=260900元 + 260900元÷90㎡=2899元/㎡ 4) 土地面积0.4亩 0.4→48㎡→58㎡→90㎡ 10㎡×3700元/㎡+32㎡×5000元/㎡=197000元 197000元÷90㎡=2189元/㎡ 5) 土地面积0.5亩 0.5→60㎡→72㎡→90㎡ 12㎡×3700元/㎡+18㎡×5000元/㎡=134400元 134400元÷90㎡=1493元/㎡ 6) 土地面积0.6亩 0.6→72㎡→86㎡→90㎡ 14㎡×3700元/㎡+4㎡×5000元/㎡=71800元 71800元÷90㎡=797元/㎡ 7) 土地面积0.7亩 0.7→84㎡→101㎡→120㎡ 17㎡×3700元/㎡+19㎡×5000元/㎡=157900元 157900元÷120㎡=1316元/㎡ 8) 土地面积0.8亩 0.8→96㎡→115㎡→120㎡ 19㎡×3700元/㎡+5㎡×5000元/㎡=95300元 95300元÷120㎡=794元/㎡ 9) 土地面积0.9亩 0.9→108㎡→120㎡→150㎡ 12㎡×3700元/㎡+30㎡×5000元/㎡=19.44万 19.44万÷150㎡=1296元/㎡ 10) 土地面积1亩 1.0→120㎡→144㎡→150㎡ 24㎡×3700元/㎡+6㎡×5000元/㎡=11.88万 11.88万÷150㎡=792元/㎡ 11) 土地面积1.1亩 1.1→132㎡→158㎡→180㎡ 26㎡×3700元/㎡+22㎡×5000元/㎡=20.62万 20.62万÷180㎡=1146元/㎡ 12) 土地面积1.2亩 1.2→144㎡→173㎡→180㎡ 29㎡×3700元/㎡+7㎡×5000元/㎡=14.23万 14.23万÷180㎡=790元/㎡ 13) 土地面积1.3亩 1.3→156㎡→187㎡→227㎡ 31㎡×3700元/㎡+40㎡×5000元/㎡=31.47万 31.47万÷227㎡=1386元/㎡ 14) 土地面积1.4亩 1.4→168㎡→200㎡→240㎡ 28㎡×3700元/㎡+40㎡×5000元/㎡=30.73万 30.73万÷240㎡=1280元/㎡ 15) 土地面积2亩 2→240㎡→288㎡→328㎡ 48㎡×3700元/㎡+40㎡×5000元/㎡=37.76万 37.76万÷328㎡=1151元/㎡ 16) 土地面积3亩 3→360㎡→432㎡→472㎡ 72㎡×3700元/㎡+40㎡×5000元/㎡=46.64万 46.64万÷472㎡=988元/㎡
律师你好,辛苦了,想咨询一下,国家政府征用农民土地修建提水工程,每墒地给补偿11,2万,合理吗
我是同江的,国家政府征用农民的土地修建提水工程,占用的农民土地每垧地给补11,2万元人民币,想请问律师这个的补偿合理吗,是不太低了,最近国家新出台的占用农民耕地的补偿是不增加了,麻烦律师帮助解答一下,谢谢了、
武警巴中支队在我社征用土地176.67亩(其中耕地54.86亩,其他有堰塘1口,兴建微水池2口,新修公路250米,栽植杜仲、板栗树苗100亩等),征地费用共计204100元(其中土地补偿费60690元、安置补助费132920元、青苗附着物补偿费10220元)。我们所有群众现提出以下异议: 第一 该宗土地的征用,当年没有召开群众大会或群众
下面是某村的土地分配方案,不知道新生儿是否符合标准。 某村第八组村民小组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根据X省2009年28号文件规定,参照X村2007年的征地安置补助费分配方案,结合本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必须经由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通过,并有会议代表签字确认。
关于A镇B村曹乃荣家土地征用补偿问题,A镇政府拒不执行县委农工办处理意见的反映 尊敬的周常委: 我曹乃荣于2010年7月5日向您反映205国道改道涉及到我家土地征用补偿问题,您的批示为:“请县农工办牵头会同国土、A镇提出处理意见” 。县农工办立即会同A镇政府安排的镇农经中心、国土所、综治办有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
郊区的土地被国家完全征用后,土地补偿费该如何分配?安置补偿费该如何分配?怎样才能监督村委会对土地补偿款的和安置补偿费的管理?安置补偿费的标准又是多少?如果乡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征用土地后,又私下转让给私人开发商,村民又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