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辽宁省锦州市北山宾馆的员工,原来是隶属于锦州市政府的接待办管理,是事业单位。但是,锦州市政府于2002年将我们宾馆抵押在当时的锦州市商业银行,贷款7千5百万,用途我们不知道,贷款的全过程我们所有员工也不知道,只是当时的宾馆总经理拿着房本交到政府。现在,贷款到期,锦州市政府无力还款,贷款连本带利达到9千多万。政府为了甩掉包袱要把我们宾馆交给商业银行,把我们员工全部买断,每名员工大约能得到2-3万元安置费。我们员工大部分都是30——40岁左右,很多还是双职工,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困难。我们去找政府,他们说:宾馆是政府资产,政府怎么处理我们管不着。我们就想问一下:锦州市政府这么做合法吗?我们要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谢谢
我是2008年12月义务兵退伍的,2009年1月左右自己进单位编制职工的,但他们说我就不能享受退伍安置金1万6千多?是不是这样的?
事业单位没有给员工买社会保险,员工可以在当地社保局自费购买社保吗
在事业单位呆到退休才有退休金(含社保),如果员工不到退休年龄离开事业单位,将没有退休金,也就没有社保。员工为以防万一老年有保障,想给自己在当地社保局买一份社保,请问可以吗?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到退休,有退休金,外面买的社保怎么结算,只是退还本金给个人吗?如果在事业单位没工作到退休,没有退休金,外面买的
我是1994年调转到孤儿院的,属全民合同制,混岗的职工,当时我们一共有六 个人,其中有四个是职工子女,两个是外调进来的,其中有五人转为正式职工只有我一人没给转,后就让我先回家等着,一直也没说法,当时我任职现金时的账本和公章都在我这里呢,现在院里还需要人员,我该怎么办呀?能上班吗?
我1996年退伍安置在市环局的固定职工,环保局又将我分配到它下属的企业市环保总公司(事业单位企业性质)2000年,因为公司效益不好而一直被无限期放假,到单位后,除了自己交了二年保险公司没有给我交过保险。现在环保总公司已经被领导给败的没有任何资产了。现在环保局打报告准备把这些人全部推给其他单位如劳动局,到最后
我于2000年应聘到林业局的森林消防队工作,一直到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单位才与我签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也是从2008年才开始买,现在我还继续在消防队工作,请问我现在是否还可以要求单位帮我交2000年到2008年的养老保险?
尊敬的各级领导您们好: 我是山东省泰安市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普照宾馆)的职工梅东红(1977年参加工作,于1985年调入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至今)(隶属原泰安市建设局)。 2005年1月,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 2004】15号文件】精神和泰安市市委、市政府,泰发【2004
尊敬的各级领导您们好: 我是山东省泰安市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普照宾馆)的职工梅东红(1977年参加工作,于1985年调入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至今)(隶属原泰安市建设局)。 2005年1月,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 2004】15号文件】精神和泰安市市委、市政府,泰发【2004
原单位是事业单位员工都是事业编制,12年七月停业放假工资保险都发,13年四五月份的时候单位资产转让了,迟迟不给员工安置,现在已经14年了政府要把我们改为企业编制给我们买断合法吗?从2002年至今每月工资都拖欠一部分不发全,现在我们找政府要钱他们不同意先行发放要和安置方案一起实行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