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外資公司服務滿三年,現在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合同,也沒提前一個月通知我. 我可以要求多少經濟補償??
我于02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在此中间签过两份各为一年的合同,分别为:刚进公司签的02.3.26-03.3.26和03.7.1-04.6.30,其他时间都未续签过合同,现在由于公司经营地址的改变,如果我不接受去新地址的话,我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如果上海公司倒闭的话,我又可以拿到的是怎么样的赔偿?如果我要提起诉讼的话,是不是时间会
合同三年,我07年7月23日进公司,到2010年12月30号到期,现在公司裁员该赔偿我哪些呢?
我是07年7月23号进的公司,试用期是6个月,08年1月1号开始签的劳动合同,签了三年,到期是2010年12月30号,现在公司裁员,我在其中,那么公司应该补偿我几个月的工资?另外补偿金的税是按照总和来扣还是按照月工资的税来扣?另外从进公司到现在未休过年假,上个月领了结婚证,婚假还未休,属于晚婚,公司让我一个月内休完,
朋友是在2009.3.16签的一年合同到2010.3.15 每月1500保底工资+保险200补助(因为不给上保险) 现在被告知要在8月10号从商场撤店,他应该能拿到多少的补偿工资。 工作性质是商场的专柜销售。 他的合同中有说到,经营困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和其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等等……上面只写补偿半个月工资。这样
公司决定关闭我所在的部门,提出的赔偿金是N+2,但我与公司签的是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还差25个月到期,请问我真的只能拿N+2的赔偿金,有没有可能要公司赔到合同期满????
我第一份合同日期是2007-03至2008-02,现在这份合同日期是2008-03-01至2009-12-31,公司于2009-11-30日书面通知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这个情况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合同到期公司迟迟不予续签合同,这种情况辞职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2009年9月份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出具劳动合同意见书,提示我合同即将到期问我是否续签,我同意续签并签字。可是公司迟迟不予续签,找过人事两次都被推辞说要我等等看,至今过去已经多半年了!公司还未与我续签合同,而且我这个岗位-(只需要一个人)还在一直招人、面试,这种情况下,我实在无法继续工作,想提出辞职,请问
我做了五年,这个月25号合同到期,16号公司就提出不再续签,不让我进公司了,并说我上班故意怠工,只补偿一个月的平均公资,不知我能不能要求公司补偿一年一个的平均公资。
我跟一家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目前刚满一年,因为前不久公司要求无补助出差,我没有同意,所以现在将我辞退,请问公司该给我多少补偿?
我是一个国营厂的工人有9年工龄,于2010.7.30合同到期至今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正好我也不想干来 。这样我离开公司可以领到失业保险好公司赔付嘛?
公司被另外的老板收购,在交接时也承认我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离合同到期还有2个月,我被辞退(在无过错的前提下),我该如何要求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