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甲方,将单位集资建的房子在未办理产权的情况下,进行了交易。买卖合同中明确了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由我负责,但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征收了房屋维修基金,乙方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交了该笔费用(我认为该笔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应为合同中约定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为了更名后乙方再反悔,我想再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大意是有关此房及交易的一切费用双方均已无异议,不知如何措辞能更正式、更合法,希望得到帮助与指点。谢谢!
你好!首先感谢律师对我疑问的解答。 是这样的,我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但是中介拿定金给卖方是签了一个补充协议,协议部分条款通过电话告知我以及和我商量约定,部分如违约责任等并未告知。该补充协议我并未签字,那么,在正式和卖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可以重新商谈具体的条款? 非常感谢姚律师的回答。 但是有
本人经中介与业主签了房屋转让给约,现因业主赎房产证的资料出错,业主不能在合约的日期内交楼给我,本人要求业主提前交楼装修使用,并以租金的形式支付提前交楼费,经中介经纪证明签订了补充协议,内容注明如业主违约不卖要赔偿双倍订金及一切装修费用,请问此协议是否起法律效力?
房屋产权人没有委托书,由他人代签订了买卖协议(不是合同),收了定金.后来产权人不同意卖,协议有效吗?定金归还,还要赔偿吗?其他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2003年与拆迁户书面签订协议,按一定价款购买其还建房(当时房屋在建未竣工),2004年房屋建好,我付完全款并由卖房人手中取得房屋钥匙,并实际搬入居住,2010年房产证、土地证办好(登记是拆迁户的名字),我找拆迁户讨要证件办理过户。对方开口索要钱款(一万叁仟圆),称卖房没卖个好价钱,不给钱就不给证。想咨询律师
1。买方是否承担付款举证责任。2。买方违背协议约定一次性付款,提出所谓长达近十个月分别五次现金交给卖方人,竟拿不出一次付款凭证,如何认定其法律作用。3。买方所谓现金付款只有证人(且证人说不清准确数额,其中还有其亲弟弟一人作证)无卖方收款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4。此种做法是否构成违约。
1。卖方人的两个签名笔迹不一致。2。协议书愿件与复印件中卖方人处指纹印迹严重不符。3。有证据证明卖方人有意藏匿协议书原件及相关文书凭证。
前几天我从中介协议买了一单元后因房屋太旧跟房本年限不符,提出不要,中介说我违约扣了我一万元钱我想问一下中介应该扣我钱吗?我违约应该赔多少钱?中介应该收中介费吗?
房屋买卖协议上最重要是有我的签名跟手印。而且价格、日期没有填写。乙方还没有签字,乙方位置全都是空白。如果被别人捡到填上名字、价钱。会不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不过我协议上写了在我收到房款全款后办理更名手续跟在更名完成后房屋所有权属于乙方这样的话。用在报纸上登个声明吗?因为有我的签名跟手印怕伪造别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