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被打,右手食指和中指首节骨节断裂,肌腱断裂,手术已经打了三个钢针,算不算轻伤???急求各位好人的回答?还有,乡镇派出所开具的委托书能不去县里直接去市里做法医鉴定吗?县里鉴定的人可能被对方买通了,不给我家人做鉴定!求求各位好人了.
我今年25岁,被别人故意砍伤,全身多处砍伤 头部刀砍伤颅骨开放性骨折(多处)多处头皮裂伤 右侧颜面部刀砍伤1OCm长刀疤 两上肢及左胫前等多外刀砍伤 胸背部及腰背部为处裂伤,失血性休克 右手食指未节 我想问问我这个算轻伤吗?还有轻伤和重伤的民事赔偿是一样吗?还有对方没钱培赔又是怎么算…希望你能帮帮我我
右手的拇指食指中指和无名指全部截肢了该是几级伤残?该赔多少?
我是做个体加工的【注塑机】去年7月一个67岁的老人来做一天零工,才做了5个小时就出事故了;她的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全部截肢。去年5月份她的脚开了大刀还在恢复阶段,走路还有点跛脚。机器操作也一切正常。【我怀疑是她脚不方便没站稳把手伸进机器了】请问;这该是几级伤残?该赔多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