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有一套60平方住宅,为改善条件,买了一套100平方的二手房,付了%3的契税,交易成功后,再把原有的一套卖掉,按理说,一是我们是七十岁的老人,不能经受折腾,只能先买进第二套再卖出第一套;二是交3%的契税是针对有二套房的,现在只剩一套房了,是不是应该退回%1.5的契税?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于2012年八月份买房子,提取了部分公积金,而现在我想再次提取公积金,但是得不到提取?谁能告诉我怎么办理?希望大家给予我帮助!现在特别急用。
1.住房公积金国家和政府有没有硬性规定企业必须要交? 2.企业是不是可以以某种理由不缴或少缴? 3.企业没有按实际缴费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少缴是否合法?
感谢回答! 男方有房 女方农村户口无房。 现在男方出钱首付买房,如果房子写男方名字,则会收税,只写女方名字则不会收税。 所有想婚前只写女方名字买房,婚后在加上男方名字。 问题 1、如何保证男方利益,比如做公证,或者把钱借给女方首付,女方写借条,或者男方保留出款证明。总之请问哪种办法能保证男法权利?防止
由于家庭变故现居住在厂棚内,因生活困难、还有小孩读书、还有两位体弱多病的老人要养。想问一下关于夫妻二人分别为二级和四级残疾人的住房问题??急需答案。
我是2012年8月份购房,2013年7月入伙,一直未办理房产证,2013年9月1日起新政契税是1%,我的房子达到要求.请问我现在去办房产证是按1%交契税吗
10年前甲方跟乙方签订住房买卖合同,当时请居委会主任写的合同,只写了一份原件,被乙方拿去,甲方拿到的是复印件。合同上写明:交房产证时,将尾款付清。后来甲方去办理房产证,需要合同原件,但是乙方不肯交出,甲方多次找乙方,未果。现在十年过去了,乙方要求甲方办理房产证,承认多出的费用各自承担50%,甲方可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