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今年已经35岁了,婚后有一男孩已经13岁了(一家都身体健康)今年有生育一男孩(不到一个月)。在政策上是否有什么规定?政府的计生办要对我进行罚款,是否有具体的数额?如果本家庭实在无能为力来履行政府的处罚,政府会采取怎样的措施,法院会强制执行吗?如拆房、抓人、拘留还会有别的什么措施?
请问,我老婆到达法定婚育年龄前4个月怀孕了,后来领了结婚证后5个月生了小孩,这样是否属于计划外生育?该怎么处罚?
针对像我以生第二胎家庭问题,我是浙江人2008在外省生了第二胎没入户口,也在外省按外来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以交了罚款办理,结果我当地政府说要按浙江罚款手续办理,矛盾???请问老师是不是国家和每个省政策不一样?我是否还要罚款?听说今年人口普查所有计划外生的可以上户口不需要罚款了吗?希老师给予解答谢谢。
朋友想把超生的孩子交给一对不能生育的夫妇收养,这样能否避免计划生育的处罚并符合收养法
我朋友离婚了,女儿被前妻带走了,现在的妻子带来一个女儿,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这是计划生育所不允许的。要罚款四万。有一对不能生育的夫妇有意收养这个超生的孩子,大概50岁了,这符合收养法吗,朋友是否可以不必被罚款了?
我和先生的户口挂在北京东城区人才,属于北京户口。生了个宝宝,在人才办准生证的时候结果人说不给孩子落户。理由是我们都属于北京集体户口不是居民户口,除非自己买房,才可以给孩子上户。我们的孩子现在是黑户。想通过第6次人口普解决计划外者的落户问题。期待您能帮忙解决。谢谢
我户口在农村丶妻子与小孩户口在城区丶现已迁入农村丶已在农村交了社会抚养费丶计划生育证明丶已证明计划生育无问题丶社会抚养费已征收清丶地方不给收据丶城区计划部門说他们有权重征社会抚养费丶天天到我家闹丶问各位律事我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