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甚至有海外版的报纸也都在报道上海市闵行区日新实验学校的老师“毒打”学生,致使学生受伤。事实是,该学生上课说话,老师多次制止无效,于是提起该学生衣领按几下头,该同学没有站稳意外受伤,事发后,老师赶紧把受伤同学送至校医务室,第二天在全班同学面前向受伤同学道歉。事过几天网络上铺天盖地出现老师“毒打”学生,造成伤害,文字描述成老师殴打该同学,违背事实,而且,电视上的照片该同学班级的其他同学看了后都说不是真的,所出现的家长也不是该同学的家长。整个过程似乎让人感觉有公关公司在操作。相信这件事不仅对当事孩子会造成很大伤害,也对当事孩子的同班同学乃致日新全体同学造成伤害:十岁的孩子是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如此违背事实的事件在孩子们的眼里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他们会如何看待这个世界?对孩子们的心理会造成怎样的伤害? 这位老师确实有错,他不该对孩子动手,造成孩子受伤,但事态发展到网络媒体歪曲事实,给这位老师造成了名誉上和身心上的损害,他又该如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爸爸和妈妈感情虽然不好,但还没离婚,可最近我得知爸爸在外面还有一个女人并生有一三岁的儿子... 我还没上大学,弟弟还小...妈妈不想告他...可妈妈现在很痛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爷爷奶奶承认外面那个孙子,所以那女人越来越嚣张... 爸爸和那女人并没有天天在一起,他每天都回家住,是否构成重婚罪?
我是湖北荆州一老百姓,我父亲在1994年向他的一个熟人借了五万元现金,(其中二万元有借条)约定以三分的月息给父亲,欠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父亲考虑到有三分的高息、又是熟人再三哀求(当时借款人口头编造了几个非常值得同情的理由),加上两家相距100米,每天都能见到。就分三次借了,在最后一次借款后,他们全家四人竟
离婚多年,偶有联系。 前夫与第二任妻子离婚,需要支付分手费,因资金不够,于是同我商量,让我拿出一半,然后我们复婚。因为我感觉亲缘上毕竟还是一家人,而且他又说复婚后房子什么都是留给孩子的,我就觉得似乎也合情合理,所以就答应他。 他还写了一张类似借据或者担保书的亲笔给我,说是以复婚为理由,我拿出钱来后就
2010年1月24日我在百姓网二手车看到一条出售车的信息。随机打电话和对方联系上。26日我从太原坐车到了长治打电话约好见面地址。20分后对方出现。我问了对方车是否是出租转非。对方说是个人非营运车并把车的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给我看。上面写的使用性质:非营运。商量好价钱后我将21000元交给对方,我将车开回太原。28日我去查
在我未知情的情况下,合同被判无效,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我该怎么办?
婚后,妻子于2009年1月向陈某某签了买栋别墅的合同,2009年2月妻子把别墅过户到自己的名下。2010年4月陈某某的妻子以未经别墅共有人同意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法院在开庭时未通知我参加,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判决该合同无效,是否剥夺了我的正当权益,我该怎么办?法官说不需要我参加,因为这个案件的判决与“合同之
在我未知情的情况下,合同被判无效,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我该怎么办?
婚后,妻子于2009年1月向陈某某签了买栋别墅的合同,2009年2月妻子把别墅过户到自己的名下。2010年4月陈某某的妻子以未经别墅共有人同意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法院在开庭时未通知我参加,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判决该合同无效,是否剥夺了我的正当权益,我该怎么办?法官说不需要我参加,因为这个案件的判决与“合同之
我和前夫在2009 年离的婚,离婚后为孩子着想本来打算复婚的,由于种种原因今年彻底决裂。她家里人不断的去我家里吵闹。还在村子造谣说我曾今卖淫被派出所逮住罚款三千元,给我和家里人的精神一度带来伤害。请问我可以告他们诽谤罪吗,能通过法律手段索要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吗?有胜诉的把握吗?
我和前夫与2009年离的婚,离婚后为孩子着想打算复婚就一直住在一起,今年由于种种原因彻底决裂。为此他的家人不断来我们家骚扰、吵闹。还扬言要我的命,还造谣说我我曾经卖淫的时候被公安局逮住,罚过三千元的款。我现在西安上班,这些谣言一度给我和家里人带来很深的伤害。而且我弟弟的婚期马上就到,他们家还扬言要我弟结
我的钱包在网吧上网时不慎掉到地上,旁边的一个人就把它捡起来,然后下机走了,30分钟后我发现钱包不见了,就去网管处调取录像,并且得到了网管的证实是刚才的人拿走,现在有这个人的身份证和姓名,但是现在还没有找到他。我报案了。可治安办的人说这个事不犯法,只能我们2个人解决。说他只是道德问题。所以我想咨询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