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门05年受理信访举报,对一村民违法建筑立案查处,依程序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但至09年部门没有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同时这一村民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09年12月因信访人上访和诉讼的原因,申请法院,但因过了有效半年时限裁定不予受理.请问: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可以重新作出?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多谢!
今年我们单位所在大冶市进行计划生育清查,时间追究到1988年。现我们清查出多名于2006年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工在90年代有过违法生育的情况,当地计生部门进行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时要求我单位对所有的违法生育对象要进行行政处分。对这一部分违法生育时不是我单位职工的对象现在是否应该给予行政处分?如果要处分,
对于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税案件,税务机关再做出行政处罚,程序是否违法?
对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经完全采纳了税务机关移交的证据,并且近期法院已经下定了判决,法院认为,该公司偷税罪成立。
恳请帮忙告诉我是否应该报警结果会怎样证据不足会受理吗?会影响我先前报的卫生行政部门查办吗?
10月13日早上父亲不舒服,保姆请来社区大夫就诊,输上液后大夫便走了,5-10分钟父亲感到不好受,拉住母亲的手说了句救命便不省人事了,120送到医院没有抢救过来。由于当时很难过没有想到留住证据,保姆将用药扔掉了,我手里只有当天大夫写在一张白纸上的诊断书但没有签字,我现在刚从痛苦中冷静下来,回忆当时的事觉得怀疑
给六合彩庄家写单卖码被人举报,派出所凭搜查到的本子上记的流水账(销售金额约十万元)对其罚款五万元并不开具行政罚款收据,口头承诺此事到此为止,不再追究。据查,派出所罚款最高权限为五千元。请问,如果向县一级政法机构举报该派出所乱罚款,那之前写单卖码一事会如何处理?是否会重新追究刑事责任?派出所又会如何处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是一个个体照相馆的经营者,在本地民政服务中心附近经营多年。今年3月份,服务中心内部员工家属在大厅内私设照相点、收取高额费用,实属利用职权牟利行为。我等周边照相经营者大受影响,只有派人员在店门口招揽客户以维持生计。对此,服务中心负责人以及其职工家属多次通过多种渠道对我等店员进行恐
前几天,我老婆带我女儿去一家餐馆吃饭,由于小孩子太调皮,吃饭期间一个人跑到门口玩,把手放在玻璃门上,由于大人门没注意,结果被突然进来的一个人推门把大拇指给夹断了,到现在已经花费2500元左右人民币。我想问一下,这起事故我要向哪几个提出素赔?哪一方要负主要责任?我要向哪个行政部门提出我和索赔要求?
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88)卫医字2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鉴定时至少要有三名专业人员参加”。而乌兰察布市卫生局为我孩子何瑞生鉴定时,召集了8名鉴定人员,7个专业,造事医院就有7名,只有两名骨科专业人员(何瑞生是骨科医疗纠纷)乌兰察布市卫生局在2009年1月5日承认没有达到上述
我是一名去年参加召开招考岱岳区支教老师,29周岁,去年招考条件有四条:(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年龄28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相貌气质好,能适应乡镇基层教学环境。相关待遇中有,
某部门05年受理信访举报,对一村民违法建筑立案查处,依程序作出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但至09年部门没有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同时这一村民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09年12月因信访人上访和诉讼的原因,申请法院,但因过了有效半年时限裁定不予受理.请问: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可以重新作出?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