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本村自然人(泥水匠,无任何资质)签定了承包合同 但他自己受了伤(自己过错),要我负责,我不同意,请帮忙参考。内容如下: 1:合同是否合法;2 没有完成的工程,我要求按合同履行3 我要承担责任吗 以上请回复,谢谢 承包协议合同 项目:住宅房 房主: 日期: 规格:3间3层(除原来的1间2层)7间 平方( 按方收 ) 1 民房质量要求以2008年的《民房建筑》要求为基准 2建造费用(包括泥/瓦工的工钱及由承包负责人请的其他人员)由房主一次性向承包方算清核定(根据第5条付款) 3工伤事故由由承包人负责(包括泥/瓦工及由承包负责人请的其他人员) 4 包工不包料,但属民宅,当在不影响房屋质量的情况下节约原材料 5 建造费用将在完工后25-35个自然日内向承包人付清(可根据共同协商分几次付或在建过程中向承包人支付部分工款) 6工工期:经双方协商定于 古历09年2月底 前完成(如因自然天气影响可以延期15天). 7具体完工标准:1外装修(天顶棚,瓦房,墙面,);2室内电路的铺设(处于照明安装,插孔) 可以使用状态.(见附件条件) 8因房主在外工作,工程质量进度由房主委托 负责,期间如有疑议, 承包人可以向房主直接反映. 9建造期间因承包人具有专业知识,在选材方面提出的建议房主的受托人当积极采纳,决定权归房主. 10建筑材料由房主的受托人/承包人完成,商品材料必须有收据或发票(便于核对帐目) 11付款的凭证(收据,发票)必须由受托人/承包人签名确认,否则无效. 12工程验收合格完成,将根据房主经济状况给于承包人800-1500元经济酬谢. 13其他细节由双方协商签定,并同此《承包协议》共同生效 14此条例为房主与承包人共同协商的基本协议. 15以上协议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任意方不得私自变动,如有需要,需共同商定,并写明变更原因及变更后的意见。 附件:1正前面装修瓷砖(内白坯墙,包栝搭跳架) 2 地面砖。 3 天沟或顶棚(橡胶板)收半方 4 工价:80/㎡ 5 除以上4条,另有工将按点工计算。 6 基础及保坎、回填属房主 合同有签名(双方)
我司与一广告公司A签订了“广告项目执行承办合同”,合同有说明首期付款15万,活动结束后再付尾款25万。且15万已付款,A公司要求开广告业发票,尾款25万由另一非广告公司B付,B公司已同意,但B公司要求开服务业发票。请问一下: 1)同一份合同,我可以开两种不同类型的发票吗?(开给A公司15万的广告业发票,B公司25万的服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没有贷好尾款,仲裁是否可以只裁定卖方过户。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签订后,买方付了首付款后,长达4年多时间杳无音信,且一直没有办理合同约定商贷尾款,却恶人告状仲裁要求卖方过户。而仲裁的裁定书在通篇XXX法律条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只裁定卖方过户没有提及买方交付尾款事宜,是否违背法律公平原则。 买方等卖方撤销仲裁期间,已起诉一中院强制
老板答应每年给一定的分红,但未发给我,等离职走后2年内再把分红发给我,但我们没有签订合同,请问下如果走后老板不给我,我要怎么样保障我的权益?
我是今年一月份签订的合同,到目前为止也不知道是签的派遣制合同还是正式劳动合同,公司给缴纳的五险一金在网上都能查询到。我很想知道的是,我们这是签订的什么合同?这个合同公司可以自行解除吗?解除的话,我们需要做维权吗?我所在保险公司是人保寿险公司,前一段时间,公司里个别领导说,业绩考核不过关的话合同就给取
2010年11月受伤,2011年2月工伤认定中心认定为工伤,现进入伤残认定阶段。本人是自2009年进这单位工作,期间签了二次合同,合同是一年一签,最近一次合同是2011年3月4日到期。我在10年11月工伤后休息到10年12月底,2011年元月元日正常上班,2011年3月4日公司发通知到我家,说我在工伤伤残签定中合同延顺到伤残鉴定报告出来
我是一名在读的大二的学生,今年暑假去工厂打工 ,工厂规定暑假工在10号20号30号可以结工资走人,可是我8月15号学校有事在8月10号辞职,可是厂领导不批,叫我自己离开拿不到工资,这我该怎么做,才可以走
本人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书,用人单位也批准到具体日期,但现在提前告知要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婚前一起按揭买房但购房合同至能天一人名字,婚后办理房产证可以天两人名字吗?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今年年底准备跟男朋友领证结婚,现在由男朋友买房按揭,问过银行说没有在婚前写两个人的名字买房的,因为户口不在一个地方,而且也不是夫妻关系,我想知购房合同上写男朋友的名字,按揭是由我们共同还的,明年年底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写上两人的吗 ?那时候我们已经结婚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置业顾问说是可以的,但
我家在重庆南川,属于拆迁范畴,当时拆迁办与我签拆迁补偿合同时,说我家第二层刚做不是很久,属于违章建筑,不能算还房面积,我当时感觉他们说得有理有据就签了合同。谁知道事后了解到,那些不签合同的钉子户反倒连违章建筑都算了还房面积,请问我现在可以反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