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主诉标的是在其租赁权外的面积属于被告独立使用权內(租赁卡
原告主诉标的是在其租赁权外的面积属于被告独立使用权內(租赁卡已明确)法院为什么还要立案
原告受被告委托以借款人的名誉从XXX信用社贷款贰拾万元归被告使用,至今被告没有归还贷款,也没有收回给
原告2007年10月之前系被告聘用的合伙企业会计。2007年10月2日,原告受被告委托以借款人的名誉从XXX信用社贷款贰拾万元归被告使用,由XXX、XXX二人担保。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委托借款协议”,由合伙的一个被告人代表出具了收款收据贰拾万元。“被告承担归还贷款责任,被告还清贷款后,以收回给原告出具的收据为证。”至今被
起诉欠债的人是在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是在人的工作地点还是户籍所在地?
别人欠我家36000,至今有3年了。当时打得欠条说今年5.1之前还清。但至今只还了6500,剩下的找各种理由推脱不愿再还。此人和我是同乡,一个县的,但此人一直在市区做小生意有好多年。请问我要起诉他是在我家乡也是他的户籍所在地起诉他还是在他目前所在的市区起诉?麻烦帮忙解答,感谢!
原告与被告签订无效合同,起诉期间原告扣押被告车辆属于什么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原告与被告签订无效合同,原告要求被告接触合同,退还合同款。被告不同意。原告扣押被告车辆,并起诉被告,现在已近立案,还未开庭。在此期间原告扣押车辆属于什么行为,被告如果反诉我扣押他车辆,我是否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原告使用假证据并判胜诉,事后证实证据是假的,已判败诉的被告怎么办?
法庭上时间紧,被告很难辩别,法官不知情,采纳假证据,判原告胜诉.在上诉有效期内,被告查明原告的证据造假,证据确实,被告该怎么办?
原告告被告是在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法庭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吗? 我告我老婆,我的起诉材料是给她户口所在地的法庭,还是给我户口所在地的法庭,最后审理的时候是在哪一方的法庭开庭?
“原告”把“被告”已查封后拍卖的房子提前租赁给第三人,现在我拍得这套房子,原告与第三人的租赁合同能否请求法院申请租赁合同无效呢?
所购现房位置是二楼,开发商赠送二楼商铺平台,物业告知平台属于公摊面积不能使用,可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1平面图上,开发商也将平台画入房屋平面中;也特别注明了特别提示:房屋平面图仅标示销售房屋所在位置,对与销售房屋相邻的附属设施、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不做标示。那我是否可以将开发商画出的二楼商铺平台做为
原告被告不在一个城市,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方城市,那么是在原告方城市找委托代理人?还是去被告方城市找委
找委托代理人需要管吃住吗?代理费有统一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