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在河南农村,现有一户想把他的宅基地及房屋转让给我,问该怎么签协议,这样可行吗?政策允许吗?如何才行呢?
我家在我外婆家里的宅基地上建了房子,建房的批条是以我外婆的名字,批条是街道办办理的,由于房子就在舅舅家边上,而现在所有的手续都是外婆那边办的,想办房产证也不知道怎么办,估计也办不了,如何才能让我们家对房子的产权有法律效应,避免以后纠纷。我家是城镇居民,是继承还是可以直接到有关部门办理转让手续如何办理
农村地区,1988年的时候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房屋实际面积是90平米,但当时申报宅基证按平方米收费,大多数人都为了少交钱将面积写小,为了省钱我家的也只写了23平米。后来房子倒塌,剩下经维修复建的约30平米。现在我将90平米全部清理用于拆旧建新,按原旧屋墙路重建,是否属于违建?镇里规定不能超三层半,我打算建三层。因
请问律师,我家农村宅基地动迁,分得大,中,小三套房屋,三年后拿到现房。动迁根据宅基地证面积按1:1分得产权房。我家老房建于1986年,当时宅基地根据家庭人口父母,姐弟四人批的,房子是父母造的。现在儿子,女儿各自成家,请问动迁分得三套房的产权归属。
我是农村户口,无儿子只有两个女儿,女儿现在都是城镇户口。原来有一块宅基地并有旧房一套,1997年从同村村民手中另外购得一套房屋,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移,并在新购得的宅基地上翻建了房屋。现在想翻建旧宅基地上的房屋,法律上允许吗?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在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按
男方(有一子)与女方(有一子)经人介绍与1999年3月份等登记再婚。在男方的亲朋好友的帮助下,于8月份在女方的集镇上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建了两间二层楼房和两间附房,共计208平方,房产登记在女方的名下。婚后由于两人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于2003年9月份分居至今;男方在今年5月份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按
未建房,但有房产证的宅基地,修建公路如何补偿(湖北省的)?是按宅基地补偿还是按耕地补偿?请问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若有可否告知? 我家的老房子十几年前被政府强制拆掉,目前没有再在此宅基地上见房子,但一直都有房产证。
我家里一个亲戚是农村户口,当年部队转业后户口落到了另外一个地方的农村,也是农村户口,原来出生地的农村户口没有注销,现在有两个农村户口,他在两地村内都购买了本村的房产,都有宅基地证和规划证,现在要注销一个户口,那么两地的房产如何处理??可以过户给城市户口的亲戚吗
各位好。 我家在09年以前是老房子,村里整体规划把老房子拆了重新建新房,结果新房建起不久家里飞来横祸全部倒塌,父亲因此去世,当时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没下来,村里当时递交的申请只有村里的盖章和镇上的盖章,县里还没有盖章,由于经济原因一直没有盖起来,我母亲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我上完大学之后将户口(非农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