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候请求裁决公司支付待通知金和双倍赔偿金。仲裁判决让公司支付代通知金,没支持双倍赔偿金。但裁决书中写明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由于我没有请求。所以没有判决经济补偿金。我去法院起诉,是否可以把请求事项,变更为:1,要求公司支付代通知金。2,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个月工资。还是等着裁决书生效后,我在去劳动局申请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仲裁。(我只在公司干了8个月,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的劳动合同)。
本人有劳动仲裁一件。在东城劳动仲裁已经开厅一次,交换完证据。现在感到仲裁的法律专业性很强,想聘请律师介入代理并变更先前不够具体和专业的仲裁请求,这样可以吗?是否过了举证期了,还可以变更仲裁请求吗。仲裁厅说下次开庭开始质证环节,现在让回去对对方的证据写自己的质证理由!?
仲裁不成功,如果要起诉,起诉要准备的有些证据可以到开庭的时候在拿出来吗?
现在我要起诉公司的话, 要准备哪一些材料呢?哪些是必须的,其它的可以到开庭在举证吗,比如说人证和其它一些物证?
恩施,我们是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我,一,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戓者请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恩施,我们是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我,一,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戓者请求女方支付抚养费。二,女方拒绝抚养,我的申请是否可以得到法院支持。三,我工作性质特殊,常年在野外工作,是否构成更改抚养权的理由
立案后,在开庭之前申请赔偿额变更请求时,在上交申请的时候,是否下会告知开庭时间?
立案后,在开庭之前申请赔偿额变更请求时,在上交申请的时候,是否下会告知开庭时间?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8275元人民币(8325元/月×7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1625元人民币(8325元/月×5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9950元人民币(8325元/月×6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2700元(7650元/月×2个月-12
我叔打人致人轻伤(事件是由对方引起的),我们已和对方和解,4月10日将和解的材料交予检察院,但是4月11日检察院却又下了批捕令,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是否可以变更不予逮捕,或者撤销案件?接下来的程序该怎么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