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0年9月9日在一家饭店就餐时,停放在该饭店门前的摩托车被盗了,停放时已口头告诉该饭店一服务员说看好摩托车,该服务员也马上承诺给负责看管,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该饭店赔偿。
我一个月以前骑摩托车在一道路拐弯处与一电动车发生相撞事故,结果造成我脑出血及脑组织损伤,住院十五天,回家又输液十几天,共发生医疗费20000万余元,对方年轻没有什么事情,我的家人找对方要医疗费,对方态度特别不好,不但不给钱还恶语相加,现在我不知道如何去做,有人让我去法院去告,我该如何呢?如何要求对方赔偿
问 题: 我妈妈是农村户口,10.12日开的人力三轮车在南港大桥被一小车从背后撞上三轮车车尾,人头部受伤昏迷,医生诊断脑颅骨损伤,伤口缝合住院治疗两周后差不多可以出院了,还有就是一边的腿部从大腿到小腿大面积淤青,行动不便,医生说这样要回去慢慢疗养大概要半年时间才能恢复,因当时有报警,双方已签交通事故认定书,
原告与5月4日来到加封通站路盈峰美食苑(被告处)上班。在6月21日中午值班的时候,原告到后厨去搅米汤,锅有可能没放稳,原告把勺子一放进去锅就翻了,米汤全部都泼到原告的腿和脚上,当时原告都快吓晕了,疼的原告大叫,还有一个值班的听到赶忙跑过来,把原告扶到包间。原告给吧台的服务员打电话,然后她过来把原告送到加
2010年2月,我在松岗恒波手机生活城买了一部长虹手机,当时营业员承诺一年保修,其中包括外观,如油漆等,哪知五月手机键盘中间确认键在使用时突然掉落,油漆也开始脱落。到了九月,触摸屏也失去了应有的功能。9月19日送去维修,直到10月22日,还没有维修好手机,请问,这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吗,我能要求赔偿吗?
我朋友路上行走时被人开三轮车撞了,左腿粉碎性骨折,医疗费要5万左右,可以肯定地说是对方的全部责任,打官司肯定能赢,但对方很穷赔不起。我朋友自己也拿不出钱来,而医院是见钱才治,大家都是外地人,肇事者也是,这种情况怎么办?朋友的伤又不能耽误。请律师支支招,我朋友怎样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回自己应得的赔
我是在一家卖家私的店做导购员的,我从2010年6月29号到公司面试的,当时他们说3天试工合格了就可以试用期,没有说试用期多久,他们公司的试用期工资是底薪1400加提成,正式员工为1600加提成,新员工在一个月内个人开单总金额为7万可以转为正式员工,或者在俩个月内个人开单总金额为10万也可以转为正式员工,我在7月份没做到7万,到八
小孩在学校相撞受伤,对方要求我方赔偿,请问按照法律我,我方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我的小孩在学校与同学相撞,双方都受伤,但对方伤比较重,在额头上撞破了3厘米的伤口,对方要求我方必须赔偿对方小孩破相费,精神损失费等2万多元,请问按照法律,我方要负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在工作中因为工作手臂被拉伤,在医院手术缝了20厘米以上,住院10多天现在要出院了,在医院的主治医生说需要休养2个月,单位不补助其它的费用,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能得到多少赔偿
因机动车在住宅区内直行,电动车因车速过快拐弯时和机动车发生刮擦,机动车因电动车车主系本医院工作人员,和本院上至领导下至同事关系都很紧张,人品极差,当时在本医院拍X片正常,系手腕部软组织轻微损伤,但电动车主没有按本院医生建议的3-5天休息,又在另一医院开病假15天,小病大养,人为产生误工费5200元,在另外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