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家在09年以前是老房子,村里整体规划把老房子拆了重新建新房,结果新房建起不久家里飞来横祸全部倒塌,父亲因此去世,当时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没下来,村里当时递交的申请只有村里的盖章和镇上的盖章,县里还没有盖章,由于经济原因一直没有盖起来,我母亲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我上完大学之后将户口(非农户口)转入我本村伯伯家,有两个问题:1.我是否有权在原来宅基地上盖房?盖房之后如果拆迁我是否能够拿到全额拆迁款?村里说非农户口不能建房,要建房只能用我伯伯的名义;2.如果我以我伯伯的名字盖房子,我和我伯伯签订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我伯伯家的儿子,伯母一起签订协议?拆迁的时候我是否能够拿到全额拆迁款?
或者有什么其他的方法可以让我自己建房以后,拆迁的时候房款给我,有这种方法的话最好,谢谢
农村地区,1988年的时候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房屋实际面积是90平米,但当时申报宅基证按平方米收费,大多数人都为了少交钱将面积写小,为了省钱我家的也只写了23平米。后来房子倒塌,剩下经维修复建的约30平米。现在我将90平米全部清理用于拆旧建新,按原旧屋墙路重建,是否属于违建?镇里规定不能超三层半,我打算建三层。因
本人是城镇户口,2009年在农村买了一套平房+小院,买的时候和卖房人(该村村民)签订购房协议,通过村委会办理了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将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
最近国家有政策,农村里要土地集中化,国家要集体建楼房,所有平房要统一集中盖成二层小楼。<
问题:
1、我的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2、如果动迁,我应该把房子
本人是城镇户口,2009年在农村买了一套平房+小院,买的时候和卖房人(该村村民)签订购房协议,通过村委会办理了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将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最近国家有政策,农村里要土地集中化,国家要集体建楼房,所有平房要统一集中盖成二层小楼。问题:1、我的房屋买卖是否有效?2、如果动迁,我应该把房子卖了?还是可
我和父母在上海农村。父母是当地农村农业户口,我的户口是读书时迁到学校的农转非,学校毕业后又迁回到父母户口上。现在要面临拆迁的问题。我在他处无任何房产,单就我个人能享受到哪些权利?户主和宅基证上是父亲的名字。 我已婚,妻子也是当地人,户口状况和我一样。
1992农业户口时,在本村批下宅基地,并盖的房,又于1998年出售给了同村村民,买卖合同中只签订了关于房屋买卖的相关信息,并未提及宅基地所属之事,1995年将户口迁出,2001年转成非农。 请问,现在我是否对此宅基地有所有权。 如果拆迁,能否得到拆迁补偿款
我是农村户口,无儿子只有两个女儿,女儿现在都是城镇户口。原来有一块宅基地并有旧房一套,1997年从同村村民手中另外购得一套房屋,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移,并在新购得的宅基地上翻建了房屋。现在想翻建旧宅基地上的房屋,法律上允许吗?
我的宅基地两面临街,总面积600平米,其中两面临街的铺面200平米,其余有250平米住房,剩下150平米院子,从1983年开始经营商店到现在,去年我把80平米的铺面建成了商用的澡堂,他们将铺面和普通房屋都是一个价赔偿,合适吗?我家土地虽是集体土地,但户口早在几年前就转为了非农户,《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
我们老家的房子要被苏州园林局征地作为现代化农村的建设(实际是旅游景点),可是我们的房子里有没有户口了,妈妈跟我的户口都在上海,宅基地证上是已经过世的爸爸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我们除了得到地上建筑物的赔偿外还能有宅基地赔偿吗?地上物的赔偿当地政策是拆一还一,然而开放商赔偿我们300每平方,而要我们自己贴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