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租了个房子,签了3年的合同(还有2年才到期),但是后来房东想卖房了,想直接赶我们走。经过我法律咨询,知道买卖不破租赁,房东必须履行合同,房东才没那么强势。但是他每个星期都叫地产公司带人上来看楼,已经持续了半年了,后来我们和房东协商好最后期限2个月,每星期天一次,一共8次看房的机会,过后就不许再打扰我们。现在2个月期限已经到了,房东又反悔了,说每个星期天都要叫人上来看楼!!我们已经被骚扰得不耐烦了,我大嫂刚出生的婴儿都被房地产公司拍门的声音吓得一直发抖。我们现在真得感觉像在逼迁一样,请律师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办?
想咨询一下,商业用房(门市、铺面)租赁中,押金有没有限制。我所在的地区,现在租一间100平米的商铺,在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需要给房东交纳房屋押金5万元。如果按月、季、半年付房租的话,房东要求的押金在6-8万元左右。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合理,法律有没有对房屋租赁中押金一项的具体规定。
我租的房子未到期,中介通知房东要收回房子,我必须要重新找租房。合同签订期为一年,付三押一。合同中规定:甲,乙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和中介方,并偿还另一方实际经济损失即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理解该条款?实际损失是指什么?是指未住满合同的天数,
我租的房子未到期,中介通知房东要收回房子,我必须要重新找租房。合同签订期为一年,付三押一。合同中规定:甲,乙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和中介方,并偿还另一方实际经济损失即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理解该条款?实际损失是指什么?是指未住满合同的天数,
律师 你好 我10月1号租的房子。租赁期为一年,可刚入住12天,也就是10月13号房东打电话说她的房子要卖,让我配合中介公司来看房,中介公司看房时不是在小孩睡觉的时候,就是在吃饭的时候,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和家人的生活,而当时签订的合同只有我违约赔偿她的条款,没有她违约赔偿我的条款,不知道该怎么办,请给予指点,谢
2009年本人在塘沽河华里通过中介整租了一套两室的房子,前期房东承诺房子里所有设施均可以正常使用房屋采暖到位,签了合同之后发现该房子采暖没有像之前房东所说的那么充足,和房东协商解决办法结果只是房东把责任都推给了采暖公司,让我们自己和采暖公司解决,(补充一点,河华里部分住户均反映有采暖不足的问题)加上后来
想咨询一下,商业用房(门市、铺面)租赁中,押金有没有限制。我所在的地区,现在租一间100平米的商铺,在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需要给房东交纳房屋押金5万元。如果按月、季、半年付房租的话,房东要求的押金在6-8万元左右。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合理,法律有没有对房屋租赁中押金一项的具体规定。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乙方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家庭住宅)合同规定房租按季度支付,之前乙方已支付一个季度(2010年7月13日到2010年10月13日止)的房租,13日后却不再支付后面的房租,理由是乙方不打算再继续租下去,但是乙方却不搬出房子,我们也和乙方进行了协商,给他5天的时间让他搬走,可是他还是没搬出去,
请问,我在2010年7月开始与房东签了一份2年的租赁合同,因为一些客观原因需要搬家,我在2010年9月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我要搬走,我们房租为付三押一,合同中有条款为如违约付剩余租期租金的百分比,但是百分之几没写,请问我作为租客需要承担哪些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