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致人轻伤的刑事附带民事双方达成调节后,被告是否应该免除刑事处罚?不判刑了?谢谢!
各位好,我家一亲戚出了车祸,五车连环相撞,他是最后一辆,造成人员二死一伤,事故认定上是全责,但他是给车主开车,也就是被雇佣者,而且他开的车上了两个保险,一个交强险,一个三者险,请问他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那,能判缓刑吗!需要赔偿吗? 能不赔偿吗?
我与2007年10月15日,在工作中和人发生争吵,我没有注意被对方把颈椎打伤,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当时住院治疗共花住院费15000元,我把对方告上法庭,当时法院判对方索赔15000元给我,由于对方称没钱当时只给8000元,经法院调节剩余7000元,在2009年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可到现在为止我却1分钱没有拿到,我于2010年3月18日又
你好,我是新疆阿克苏我的腿是别人故意撞断的被告人批捕三个月了 检察院把案子第一次反回公安局补充证据公安局补充完把案子有送到检察院他们把案子送来送去到现在没有给我赔付一毛钱我该怎么办 我要咨询因为被别人故意用车压断了腿,经医院检查左侧胫骨骨折,左侧下胫腓联合分离,现在还未康复,请问这属于轻伤还是
肇事者无牌无证骑摩托车逆行、醉酒撞伤行人,致使受害人死亡,肇事者无逃逸,但是在长达2个月的时间里面,肇事者都还没有被相关机关抓捕,交通事故鉴定书:肇事者负全责;交警队还未进行调解,但是受害方不想调解。所以 想咨询以下问题:一:如果我要求抓捕的话,是不是需要我提交控诉书到相关机关后才会实施抓捕?那我的控
我的儿子为救别人被凶手砍成轻伤并留下轻微后遗症,凶手已被批捕,公安局现在问我们想要多少钱可以调解,我们不知道民事赔偿金如何计算?民事赔偿后凶手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吗?
求助律师帮助孕妇符春梅追究两犯罪嫌疑人符国初苏嫔嫔刑事附带民事
尊敬的全国爱国人民、尊敬的爱心律师你们好! 被害人符春梅(小名叫符名江),女,汉族,1972年出生,海南省三亚市人,身份证号码460200197205180526家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解放路659号B栋303室,邮政编码572000家里电话是88262648手机是13976867926我的早产儿叫符天空,男,汉族,2004年早产出生,海南省三亚市人。
尊敬的律师,您好! 由于地方政府不作为,有精神史的人横行乡里,屡次妨害他人人身安全。当地政府始终未对该疑犯采取措施,该疑犯携带其子和妻子于2009年对邻居进行人生伤害至重伤,当地派出所并未对疑犯进行拘留。调解未果果后,受害人于2010年1月在当地法庭提交了民事诉讼,但当地法庭一直未开庭。在2010年6月,疑犯在一
2009年12 月 3 日18 时许在成都,被告顾某经过数十日精心策划后,采用绳索勒颈的残暴方式非法剥夺其男友罗某女儿罗菲的生命,且抛尸、冰冻、碎尸。顾某的前夫林某明知被告顾某故意杀人后,为其提供条件、毁灭证据。被告顾某的犯罪达到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林某帮助顾某抬尸上楼、拿冰箱纸盒藏尸、商议毁灭证
请问?故意伤害案致人轻伤,在法院审理期间,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可以达到双方的什么目的? 是必须程序吗? 法官有什么责任义务? 谢谢! 谢谢回答!再请问?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后, 双方是在法院达成调解的。法院出具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是否应该不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了?不判被告刑了?谢谢!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