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南召九龙瀑布旅游景区,是傲坪村4个村民小组的自留山,县里把景区卖给开发商。而逼农民与乡政府签合同不要租赁费。请问;县乡这样做对吗
81年生产队(也可以说是村)分给我的一块自留山(林地)中,当时有几块零星小耕作地,82年开始,我将这些地植了树,2010年我依法卖掉树木,又重新植树。现在已经30年了,有一个同组的村民现在要争其中的一小块耕作地,说这块地当时组上分山时是给他的。我们有自留山权属证,他什么证也没有,恶意要争。请问:就算是他的,82
现在商场要求每天8点准时到商场开门开会,没按时到的还要罚款。我就纳闷了,我是老板还是他是老板啊。我还交钱看他们脸色。吃饱了~我有权不按时开门这些不?这是我自己的事情。
我在常住住了近四十年,由与城区改造地域重新划分,政府要求我把户口迁移新区域,而我的社会圈在老城区,小孩读书,居民医保,单位挡案,我不愿迁,政府是否有权强制迁。
1.村民覃某私自非法砍伐我家自留山上的树木,在森林法中,覃某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他私自非法砍伐我家的树,就此事我家应怎样合法追究他给予赔偿?当时村委会来调解处理纠纷,明确说明还没处理清楚,双方不得胡来,之后几个月还没有处理结果。 2.村民覃某在未经我家允许下,私自占用我家自留山上的土地用来建房,在我父亲
1990某某村民委员会在无工商登记的情况下成立某某林场,因为可以获得每亩10元左右的育林补偿款,我家与某某林场签订了《某某林场租赁山林合同》,合同上盖有某某村委所刻的“某某林场”印章,合同期限为30年。2002年某某村委又将自留山林木转卖给私人老板,从中获取收益,并利用其掌控的林权证为私人老板获取自留山林木砍伐
业主家门口公共区域的石膏线及瓷砖掉下来了,表示不处理就不缴管理费,管理处因无材料未及时得到处理。待处理好后,已经是几个月了,业主来交管理费,已经有违约金,又以问题点维修的不好、不及时处理问题、服务不好,管理不到位等为由要求免除违约金?问题:1、业主是否有权因以上公共区域问题拒缴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