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负责收公司出租房的房租,有个房租收到后没上交公司,在公司查账前夕我一次将这2年收的房租一次上交并开了发票。大约20万,公司录取了交房租人的口供并签名,这样,公司能将上述口供认定我犯罪么?如果依据司法机构可以定罪么?公司可以开除我么?如果公司开除我,我能申请劳动仲裁么?
2002年我购买住房,与开发商下属物业部签了物业服务合同。但该合同当事人不明确,开发商不用真实单位或姓名而用“大业主”。合同第一条“受大业主委托,小区物业部实行物业管理”。(本小区都是一户一套房,没有大业主),也不盖公章。请问此合同能否作为起诉依据?
请在此输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近一个月来,我与一位女人(这个人与他人已组合家庭,但没有结婚证,现有一子)通话较多。现这人与丈夫离婚。请问,在她离婚的这件事上,我需要承担责任么?我和她通话记录能否作为 近一个月来,我与一位女人(这个人与他人已组合家庭,但没有结婚证,现有一子)通话较多。现
我与叔叔合作造船.没有签订合同我给了他20万,他写了收条.现在因为他违背开始口头承诺.我要退出.他不给钱.凭收条能上诉法院要回钱吗?
公司的老板不是法人.他以他父亲的身份告我职务侵占.我不认识他父亲.应为公司是两套账.部分支票经过老板同意并背书后在我的卡上倒了现今.现金取出后都用在了公司的一切支出.和财务也走了手续.有一部分是我和老板走的账.但是财务在公安局也作证确认了.现在公安局叫审计公司来审计.我要求老板必须提供所有真实的账目.但是老板